蔡玉玲查冊案罪成 香港媒體工會:新聞界黑暗的一天

(德國之聲中文網)香港電台時事節目《鏗鏘集-7.21誰主真相》的編導蔡玉去年在制作2019年元朗白衣人事件專題時曾利用政府系統查車牌。她被控在申請查冊時虛報用途,做出兩項虛假陳述,該案上月在法院審結。據香港《蘋果日報》報道,西九龍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周四裁定,被告在明知查車牌的用途與交通運輸無關,無論是否出於良好動機,都是明知而做出虛假陳述,裁定被告罪名成立,每項罪名罰款3000元,共6000港元。

香港媒體指出,根據《道路交通條例》,蔡玉玲被控的“為著取得道路交通條件下的證明書,明知而做出要項上的虛假陳述”兩項罪名,最高可判處罰款5000元和監禁6個月。

法院宣布判決當日,大批媒體守候在法庭門外,多個傳媒工會到場聲援,支持者高舉“無畏無懼無私,捍衛真相自由”的標語。蔡玉玲在走出庭外接受記者采訪時落淚,她表示不認同判決,認為結果令人傷心難受。至於是否上訴,蔡玉玲稱需要時間考慮。她對在場媒體表示:“我認為法庭判決不是一個人,而是整個行業、香港所有的記者,法庭判決將行之有效,查找真相的工具有罪。法庭判決刑責不合理、不按比例地限制新聞自由,沒有在新聞自由和公眾利益、公眾知情權之間做出平衡。”

她也呼籲新聞界同業繼續履行天職,不要放棄。到場的支持者則鼓掌激勵,並高喊“無畏無懼”、“采訪無罪”。

“摧毀僅余的新聞自由”

蔡玉玲查冊案引發廣泛關注。香港媒體從業人員擔憂,在北京日益緊縮的鉗制下,香港新聞自由會遭到打壓。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陪同在蔡玉玲身側,他在判決出爐後表示心情相當沉重,形容香港新聞自由敲起喪鐘。“今天法院對查冊定義,是一個最狹窄的演繹,以這個邏輯,基本上記者沒有東西可以查,這不但對傳媒查冊影響很大,傳媒作為一個第四權,監察者功能沒有獲得法院肯定。”

香港記者協會、香港電台節目制作人員工會等八個新聞工會及團體發表聯合聲明稱,法院今日裁定記者罪名是“錯上加錯”,“狠狠地摧毀香港僅余的新聞自由”。

聲明還寫道:“今日香港,記者因為履行職能,讓涉及公眾利益的資訊曝光,竟要負上刑責,是新聞界黑暗的一天、香港蒙羞的一天。”

香港電台發言人對法院判決結果不予置評。香港電台的報道援引港台節目制作人員工會主席趙善恩表示,第四權並非特權,而是協助大眾監察權貴的權力,新聞從業員無法想象過要面臨目前的處境;蔡玉玲勇猛地高舉她所相信的新聞價值,她代表工會與認同新聞自由的朋友向蔡玉玲致謝。

涉案的《鏗鏘集:721誰主真相》節目在2020年7月播出,內容講述“721事件”一年後,記者在監視器片段中找出事發當晚曾接載“白衣人”車輛,透過政府連輸署的車牌查冊系統,查出車主並進行訪問。編導蔡玉玲在去年11月遭警登門拘捕並起訴。

(路透社、蘋果日報、香港電台、NOW新聞)

© 2021年德國之聲版權聲明:本文所有內容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如無德國之聲特別授權,不得擅自使用。任何不當行為都將導致追償,並受到刑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