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蔡里長】分手談判專區

一早打開電視,看見台大發生分手談判、潑酸自刎新聞,沒再看細節,當過十幾年社會記者,看一下大致就知道情形。

這種事令人難過,特別是家長,孩子養這麼大,花費多少苦心?為了一個「情」字,全毀了,這種不幸會讓爸媽痛到靈魂裡。

幾年前我在一家四個字但與水果無關的報社上班,有一天晚上,台南市某大樓發生火警,緊張,跑去看,大樓管理員阿伯說,他很快就用滅火器撲滅了,喔,小火,沒事,準備打道回府。不對,小火怎麼會有一名女子深受重傷?再問管理員阿伯,他說,

「汽油潑在她身上,點火燒的!」

哇,大事,怎麼會這樣?阿伯又說了,

「談判嘛,講沒幾句,那男的在中庭就潑油燒她….唉….現在的年輕人…..真是的…..!」

阿伯有無限感慨。

記者群發現事情不妙,趕赴醫院,醫院說,女子臉部及全身多處灼傷,在燒燙傷中心急救……,走廊上站著一堆家屬,個個表情凝重,現場氣氛讓人彷彿吸不到空氣。

到了警察局,一問更驚,原來那男的是職業軍人,軍人領國家俸祿,不去保家衛國,怎麼提汽油來燒一個手無寸鐵的弱女子呢?再問,警察說,「感情問題,談判分手,得不到,就毀了她…..!」

後面這七個字好像變成某種愚蠢的制式答案。

一定要問到底,警察問完,問那男的,為什麼身為軍人不思保護人民,還做出這種傷天害理的事?但是革命軍人很堅毅,不說就是不說,始終保持沈默。看那樣子,西裝頭,戴了副書生眼鏡,一派斯文,怎麼看也連結不起來是潑油燒人的歹徒。

移送法辦時,一群記者圍著他,大家動彈不得,警察有點發火了,要記者散開,但記者非要問出話來不可,因為實在太可惡了!好不容易移動了幾步,軍人還是不講,最後一名女記者以女性的角度問他,

「她燒成這樣,你會心疼了嗎?」

「會!」革命軍人終於說話了,而且話匣子一開就停不下來,「我愛她,我會用一生照顧她,補償她…….!」警察覺得他真是話多,硬把他拉上警車,送到地檢署繼續偵辦去。

軍人那幾句話讓我氣到七竅生煙,「要用一生照顧她,補償她?」先進去牢裡蹲個夠吧,國家有你這種軍人,還需要敵人嗎?

後來我調去高雄,在一家四個字的報社上班,這家報社的名稱就與水果有關了。

某日晚間下班,正與朋友吃個小飯,電話響了,說某處發生潑酸事件,當即放下碗筷,趕赴現場,是一條八米寬的小道路,哇,滿地鮮血,一片狼藉,原來潑的鹽酸是一桶,不是一罐!事情大條了,因為報社快要截稿,匆匆發了新聞,隔日再戰。

說是隔日,其實當天晚上就忙翻了,看那照片,是個美女,一旁來關切的同學說,是校花。同學還暗暗指著旁邊一名高大英俊、玉樹臨風的男生,低聲說道,「她男朋友!」

哇,簡直是一對金童玉女,怎麼會發生這種事呢?

問警察,是那個帥哥潑酸的嗎?警察說不是,是他早就銬起來了。那到底是哪個混蛋?警察暗暗指著坐在角落的一個微胖眼鏡男,是他?他是誰?為什麼?警察說,「他們都是同一所大學的研究生,嫌犯是女生的愛慕者,得不到,就毀了她!」

馬的,又來了,人家一對璧人,幸福美滿,你微胖眼鏡男想橫刀奪愛,也要拿出點真本事,愛不到,就把人家美好的一生全毀了?家人把你培養到讀國立研究所,你竟幹出這種低能弱智的事!

聽說那微胖男潑酸之後,從現場對面的巷子逃跑,被民眾抓起來圍爐,應該的。如果我在現場,應該也會補上一腳吧!

承辦本案的是一位即將退休的刑警,他說,「我看過的案件太多了,唯獨『感情』這件事,不管是什麼樣的身分地位,過不去,就是過不去!」

老刑警講得沒錯,不管是學者、名人、富豪,或是一般的販夫走卒,遇到感情問題,心智能力就會自動降低,什麼蠢事都幹得出來。

正是:「問世,間情是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許!」更正,應該是,「問世間,情是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許!」

情關難過,所以里長斗膽建議,政府民政或社政單位因應設立「談判分手專區」,專區門口貼上對聯,右聯「分手不出惡言」,左聯「彼此珍重再見」,橫披:「謝謝你愛過我」。

嘉義公園內的射日塔風景優美,又是忠烈祠所在地,有先賢先烈鎮守,建議市府可以闢建成「分手談判示範專區」。蔡坤龍 攝
嘉義公園內的射日塔風景優美,又是忠烈祠所在地,有先賢先烈鎮守,建議市府可以闢建成「分手談判示範專區」。蔡坤龍 攝

專區外由專業輔導員和替代役男值班待命,民眾可免費申請使用,但規定進入專區談判的當事人,必須先接受安檢,不得攜帶汽油、鹽酸、刀械等危險物品,同時專區內設有緊急求救鈴,一旦有人情緒失控,感覺可能受到危害的一方可以按下求救鈴,待命人員立即衝入維安。

談判分手成功者,簽下和解書,雙方握手,互相祝福對方找到更適合的人,以後的人生道路幸福美滿;談判不成功者,列入追蹤輔導個案。

政府喜歡辦集團結婚或者未婚聯誼之類的活動,認為這是好事、是喜事,至於分手,就比較沒人愛管。其實,牽手需要祝福,分手更需要祝福,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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