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曉玲解聘案 學者:教育局應撤回原處分

蕭曉玲案 教局:擬不安排回第一線學校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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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中山國中教師蕭曉玲遭校方以行為不檢等為由,予以解聘,蕭曉玲雖向法院提出救濟,但因判決敗訴,北市教育局遲遲不願撤回為原處分。對此,北市廉委會25日首度召開聽證會,會上,出席專家表示,既然監察院已提出糾正,原處分機關應該撤回,另外,也有專家認為,法院判決是在保護人民而非行政機關,認為不該以法院判決當作藉口不作為。

針對中山國中前音樂老師蕭曉玲遭解聘一事,台北市廉政委員會25日上午召開聽證會,聽取蕭曉玲及中山國中各方意見陳述。由於該案歷經訴願、行政法院訴訟,皆判決蕭曉玲敗訴,然而監察院報告卻又指出解聘程序中有瑕疵,並予以糾正,從而也引發司法、監察兩權間意見不一致的衝突。

蕭曉玲在聽證會上指出,校方召開教評會及考績會程序不當,此外,監察院也提出調查報告指出過程確有不當。她還說,有些幫她說話的學生竟遭到恐嚇,也有學生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無形被利用,她並一度哽咽,盼能得到公平機會,撤銷原處分,因為原有的處分就是不公平、甚至是造假的。

不過,中山國中委任律師則認為,此案已歷經所有行政救濟程序,也經法院審理定讞,若陳述人對調查過程有意見早可在法院中提出,也可以要求法官審查,現在已經法院審理定讞,如今廉委又再度開會討論事證的問題,是浪費先前嚴謹司法程序的進行,他還質疑,難道只要有人來跟原處分機關表達意見,就又再重新開會討論嗎?

對此,會議主席鄭文龍也邀請專家陳述意見,台北大學公行系教授陳耀祥表示,該案不只是行政程序的問題,已屬憲法層面的問題,若司法權與監察權出現意見不同的情況時,該如何處理。他並指出,我國五院的地位是不分軒輊,彼此也要尊重各自的權限,因此,監察院的報告既已提出糾正,行政機關仍得予以尊重,去「改善、處置」。

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林佳和也表示,若行政機關確信自己做錯了,當然可以再變更,他說,法院實質的確定力,重點是在保護人民,而非保護行政機關,「不是行政機關自己發現錯了,應該可以做對人民更有利的,卻拿行政法院的判決書當藉口,我什麼都不能做」。另外,林佳和也認為,若法院判決是來自故意、錯誤的事實,或偽造的文件資料,其根本也不具執行力。

另外,前台大新聞所教授彭文正也出席作證聲援蕭曉玲,他痛批,前市長郝龍斌已經卸任,市長柯文哲也上任一年半,卻仍官官相護。彭文正說,這是公務員應作為而不作為的瀆職行為,他還烙下狠話,「如果這麼清楚的不公不義都無法平反」,他將成為北市教育局抗爭的常客。

鄭文龍表示,這次會議主要是聽取各方意見,聽證會結果將由專案小組提委員會審議,最後再交由柯文哲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