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提案修法 讓勞工安心放颱風假防災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28日電)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副書記長蔣萬安今天表示,現行勞基法未明文規範颱風假,為保障勞工在颱風天出勤權益,已提案修正勞基法,明訂勞工得以比照公務員可放颱風假,且雇主照給薪資。

在尼莎颱風侵台前夕,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林為洲、蔣萬安今天上午在立法院召開「勞工安全誰來顧,颱風假立法刻不容緩」記者會,呼籲勞動部應提政府版本,讓勞工在天災時能在家防災。

蔣萬安表示,勞工在颱風天出勤與否,勞動部僅能以「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提供勞資參考,無強制力,勞基法並未明文規範,而勞工為了生計冒著風雨在颱風天出勤,形同賣命。

蔣萬安說,他提案增訂勞基法第40條之1,明訂颱風天勞工能停止上班,雇主照給薪資;若勞工於停班時仍需出勤,雇主應事前經工會同意並書面約定,加倍給付當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而勞工出勤時有發生危險之虞,得停止工作退避至安全場所。

林為洲呼籲,勞動部應捍衛勞工生命安全,正視天災發生期間勞工出勤問題,將防災假明文入法,比照公務員可放颱風假,確保勞工生命安全。

與會的台灣專櫃暨銷售人員產業工會理事林志倩表示,雇主未強迫出勤,但百貨公司為賺颱風財而要他們上班。空服員洪蓓蒂說,外商航空都可提早取消班次,但國籍航空卻都在等政府建議,讓空服員在風雨中到機場待命。空服員職業工會常務理事張書元說,資方老說放颱風假要賠多少錢,但資方無法賠給勞工家庭一個爸爸或媽媽。10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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