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營修憲將癱瘓憲法法庭? 前大法官黃虹霞:沒想到有這樣的提案
前大法官黃虹霞今上媒體人黃光芹直播節目,探討藍營擬修憲法訴訟法,是否會癱瘓憲法法庭?她是前總統馬英九所提名的大法官,也是唯一卸任大法官而從事律師行業的人,70歲的她首次參加遊行,即參加11月16日的「守護憲法遊行」,她說「根本沒有想到會有這樣的(翁曉玲)提案」,為何現在需要修法?修法後會癱瘓憲法法庭是事實。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憲法訴訟法第4條、第30條、第43條及第95條修正案,將憲法訴訟法作成判決及裁定的計算大法官人數規定,由現有總額修正為法定總額,並將憲法裁判作成門檻提高法定總額的2/3。若修正後,憲法裁判至少須有10名以上大法官參與,且須有至少10名以上的大法官同意,才能作成憲法裁判。也就是說,翁曉玲的提案影響到「開會門檻」與「可決門檻」。
黃虹霞依親身經歷,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時代,15個大法官沒有人偷懶,除了迴避者外,每次都是全員出席,她參與上百件解釋,15名大法官都需要10票才能通過,往往是卡在9票比6票、8票比7票,導致人民的權利無法獲得救濟,出現6票反而大於9票、7票大於8票的效應。若修法改為法定總額而非「現有總額」,再加上有迴避制度,很多案子將出現不能開會的狀況。
黃虹霞說,無法接受以法律來凍結人民的基本權,憲法有這樣做、這樣說嗎?從憲法位階來看,憲法並沒有賦予立委可以凍結或癱瘓憲法法庭。
過去陳水扁時代曾有4名大法官缺額,但當時11名大法官還不影響到開會,若強制到一定要10名大法官才能開會,目前將無法作出判決。黃光芹指出,馬英九與蔡英文執政時都有國會過半的情形,但賴清德總統則處於雙少數,國民黨的操作是否是「惡性杯葛」、還是避免提出一堆綠油油的大法官、成為執政黨的護航者?何況不管考試委員或大法官,沒有人交問卷,沒有人知道被提名人的立場。
黃光芹詢問,是否因被提名人色彩的問題而無法通過審查?黃虹霞表示,自己是馬英九所提名,但難道她就是藍色的大法官嗎?她曾參與3件原住民案件,但一下被視為「原黑」,一下子又被說是「原紅」,她覺得不該這樣來看事件,台灣很自由、民主、很多元,大法官審理是就事論事,非由賴清德或馬英九提名,被提名人就是誰的「軍」。
「不是被總統提名的大法官就會貫徹總統的政策」黃虹霞表示,每次解釋或判決,大法官都經過充分討論,她相信每個人都有政黨傾向,但判決或解釋來分析,從不同意見、協同意見都會有各個總統提名的大法官提出意見書來,都是就事論事;法律人的DNA就是「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她曾為馬英九或蔡英文叫屈,總統提名大法官時,心中應該只有中華民國而非考慮藍、綠。
黃虹霞表示,過去蔣中正時期,曾有過執政黨干預,但大法官林紀東抗拒,自始只有這一例,從她8年的經驗來看,沒有這樣的經驗。
但黃光芹質疑,為何要提名姚立明當副院長、大法官?,尤其姚立明曾為賴清德競選總部主任委員,要立委通過她覺得很難,一定被質疑毀棄總統的高度與酬庸。她也贊成立法委員應該享有調查權、聽證權,現在的情況和以往不一樣了啊?她說「不是每個人都像黃虹霞一樣」。
黃虹霞表示,姚立明適不適任、總統是不適合提名?人民自有公評,立委應該做他們應該做的事,過去陳水扁、馬英九也都提過自家人,但所有人都非藍即綠,通常是非綠非藍。從憲法法庭對國會改革法的判決來看,過去釋字585號解釋就已經闡釋過了,大法官只能解釋憲法,不能造法,美國與台灣不同,自然不能相提並論,五權憲法之下調查權就屬於監察院,監察院沒有被廢掉,就應遵守程序,不然就修憲,怎能透過解釋就說調查權是立法院的?大家真的想這樣嗎?
如果大法官敢推翻掉國父孫中山先生五權憲法的創見嗎?要廢掉考試院,黃虹霞堅持要走修憲程序。
日本、韓國、美國的大法官都只有9名,國民黨認為不修法可能導致大法官人數太少、意見偏頗,但相較於我國大法官有15名,黃虹霞不認同國民黨的主張。此外,如果在野黨要求先提「我們喜歡的人看看」,如果不喜歡就修改憲法訴訟法,她也認為「這樣不行」。
黃光芹質疑民進黨權力拿到手了,卻不再提修憲,陳菊還說自己可能是最後一任監察院院長,拿到了權力卻不修憲,反而成為孫中山的信徒?永遠不修,立法院就沒有調查權、聽證權、藐視國會罪,國外早就有的權力,台灣仍無,怎麼調查超思案?黃虹霞答稱,要修憲,18歲公民權、不在籍投票都需要考慮,但即便民進黨執政,真的過得了修憲門檻嗎?民進黨若真的提修憲,會不會被人家說話?
黃虹霞不喜歡政治,喜歡的是法律,她舉國民大會代表為例,憲法並未規定國大永遠終身職,大法官才有介入的空間。她請賴清德總統加油,做「全民的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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