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家提告 文化部當後盾

500名藝術家與全球華人藝術網之間的版權糾紛,文化部將協助提告。(本報資料照片)
500名藝術家與全球華人藝術網之間的版權糾紛,文化部將協助提告。(本報資料照片)

全球華人藝術網於2017年起遭控讓上百位藝術家簽下不合理契約,經80多位藝術家提告及文化部協助,負責人林株楠於去年已依詐欺罪起訴,全案目前由台北地院審理中,一審判決尚未出爐。文化部長李永得表示,將持續為超過500位受害藝術家提供協助,並為華藝網一案於2周內做出政策宣示,為藝術家平反。

曾獲國家文藝獎特別獎的水墨畫家羅振賢是受害藝術家之一。他表示,事件開端可追溯至民國100年,華藝網透過文建會(文化部前身)以「台灣百年藝術家傳記系列電子書建置計畫」名義,與台灣百大藝術家簽署合約,「大家看到文建會補助,都非常樂意配合,不料合約隱含侵權內容,除了部分作品售出收入要給華藝網,完成的作品及未來的作品也只能由華藝網獨家代理銷售。」

受害藝術家之一、師範大學美術系主任莊連東表示,除百大藝術家外,也有不少新銳藝術家與華藝網簽約,但礙於金錢壓力、不懂法律等因素,擔心無力負擔或落入誣告罪名,不敢為自己的權益挺身而出,建議文化部可再加強受害者窗口,提供專業協助。

莊連東透露,當初華藝網利用文建會名義與藝術家簽約,向藝術家與文化部展示的文書內容卻不同,給藝術家的文書印有文建會Logo,給文建會的卻沒有,文化部也應針對這部分提出告訴,加重華藝網非法性。

李永得表示,華藝網一案是台灣有史以來最大宗的藝術詐騙案,藝術家與華藝網簽下的合同如同賣身契,凡售出作品就要支付40%的收入給華藝網。前文化部長鄭麗君時期,文化部就開設窗口,讓受害藝術家前來登記,文化部謹慎面對此事,也協助受害藝術家向法院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