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員貪婚假「狂結又離」最後卻罰銀行 黃珊珊轟:法匠!

▲ (資料照片)

台北市 / 黃育仁 綜合報導

日前律師林智群在臉書分享案例指出,一名銀行員工109年4月6日結婚,請了8天婚假後馬上離婚,離婚隔天又跟同一個人結婚,第二次結婚當天又想申請8天婚假,用這個方式前後共申請了「3次8天婚假」,沒想到銀行僅准第一次,員工向台北市勞工局申訴,銀行竟被罰了2萬元,幸好銀行提了訴願,委員會撤銷處分要勞工局重新調查。

對此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傻眼並說:「我讀法律也當律師,但我二十多年來最討厭『法匠』,因為太多法官或公務員只死守著法律,讓很多民眾受到傷害。」她說,這個案例就很明顯是那個員工故意利用婚假,想要從中得利,顯然違反誠實信用原則。

連續請婚假銀行不給挨罰 黃珊珊批勞工局「法匠」

黃珊珊表示:「有關台北市勞動局裁罰某銀行有關不給員工婚假,我真的有些傻眼,這也就是政府需要被監督,要建立成熟的公民社會原因之所在。我讀法律也當律師,但我二十多年來最討厭『法匠』,因為太多法官或公務員只死守著法律,讓很多民眾受到傷害,所以我從政的初衷,就是希望百姓不要再因為不懂法律受到傷害,尤其是食古不化的官僚。」

僅憑勞基法就開罰銀行 黃珊珊:災難!

黃珊珊說:「我22歲當律師,28歲當議員,前前後後從事義務法律服務共27年,就是每天在處理這類事務,有些民眾真的是違法該罰,有些是真的因為公務員不敢擔當,先罰了再說,讓民眾再去訴願就好,這也是我以前當議員幾乎每天跟市政府辯論的內容。」

黃珊珊指出,很多事情需要依法行政,但是依法行政還是有很多原則,這個案例就很明顯是那個員工故意利用婚假,想要從中得利,顯然違反誠實信用原則,銀行只給一次婚假,勞動局完全沒有考慮這種權力濫用的脫法行為,只憑勞基法就對銀行裁罰,就是「法匠」,不知變通、不查證也不考慮各種情節緣由,有如恐龍判決,是會傷害人民對於政府的信任。法律是為人民存在的,不是被人利用得利或傷害他人的,依法行政當然重要,但是死守法規不知變通,才是真正的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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