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抽驗市售飲料 2件飲品複驗不合格

台中市衛生局主動出擊,抽驗市售飲品,有二件不合格(圖/台中市衛生局提供)
台中市衛生局主動出擊,抽驗市售飲品,有二件不合格(圖/台中市衛生局提供)

炎炎夏日,冰品冷飲被民眾視為消暑聖品。為維護民眾食安,台中市政府衛生局主動出擊,於6月派員抽驗手搖飲料及早餐店飲品,總共抽驗64件。今天公佈結果,計有2件複驗不合格,分別為西屯區葵米朝馬店的「光陰紅茶」及東區樺達奶茶的「紅茶」,已要求廠商下架外,並令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表示,生菌數、大腸桿菌群及大腸桿菌是重要的衛生指標菌之一,若超過標準值可能代表製作過程衛生環境不佳,包括製作場所、設施及設備不潔、原材料儲存不當、水質管理不良、製備過程不當、作業人員衛生習慣不佳或盛裝食品容器不潔等因素。

本次檢驗不合格的2件產品為西屯區葵米朝馬店(豐富茶行)的「光陰紅茶」,複驗後生菌數76000 CFU/ml、大腸桿菌群>1100 MPN/ml;東區樺達奶茶的「紅茶」,複驗後大腸桿菌群150 MPN/ml,生菌數及大腸桿菌群均超出合格範圍,大量食用恐致腸胃不適。

另外,南屯區吳家紅茶冰抽驗的「紅茶」初驗時,大腸桿菌群43 MPN/ml與規定不符,本產品已立即移至源頭廠商所轄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後續辦理。

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應依食安法第17條規定產製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若違反規定可依同法第48條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