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修法禁電子煙 立委批慢半拍

新興菸品推陳出新,根據調查,青少年同時使用紙菸及電子煙的比例,有年齡增加比例越高的趨勢。衛福部先前擬定修正《菸害防制法》,草案在這個月20號送行政院審查,除了針對電子煙屬於類菸品範圍,禁止製造輸入外,也把加熱菸定義為菸品,但立法委員認為,修法速度太慢。

新興菸品入侵校園,卻無法可管,目前只能從菸害防制法,管制長得像香菸的物品,以及從成分,以藥事法及毒品防治條例,三個法源著手管理。立院委員質疑,衛福部修正《菸害防制法》,動作實在太慢。

立法委員 蘇巧慧:「菸害防治法的定義上面、菸品的定義上面,你就沒有對電子煙、對加熱菸的定義,這影響到什麼,這影響到後面,我要管理青少年在學校抽菸的狀況下,也就是兒少權法,甚至是學校衛生法,他都會有影響。」

事實上,衛福部《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在7/28預告結束,在這個月20號已經報行政院送審,其中增加了「類菸品」的定義。

衛福部常務次長 石崇良:「這個修法是希望只要是電子煙,用電子方式霧化的,不論它的內含物是什麼,一律禁止。電子煙屬於類菸品,因為它屬於液態。(所以加熱菸是香菸?) 加熱菸是香菸。(同樣一管煙,到不同縣市有不同規範。)」

針對電子煙防治,目前共有五個縣市訂定地方自治條例,杜絕進入校園,只希望修正草案加速送審,別讓新興菸品繼續毒害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