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1至3萬急難救助金 經核定後24小時內發放

【記者王苡蘋/高雄報導】為協助受疫情衝擊的勞工與弱勢族群,行政院紓困2.0匡列1,035億元經費為300萬人紓困,包含中低收入戶及弱勢可連續3個月獲得1500元補助;計程車及遊覽車司機連續發3個月每人1萬元補助;自營工作者一次發3萬元補助;受創產業員工補助薪資4成,連發3個月,紓困現金本周陸續入帳。

現行各部會紓困方案中,無投保勞保,或不符合相關產業紓困方案民眾,如因疫情導致家庭生計受影響,可就近向居住地或戶籍所在地公所,申請衛福部1到3萬元的「急難救助金」。

 

衛福部既有的「急難紓困實施方案」,是針對遭逢一時急難的民眾,及時協助他們渡過難關的臨時救助措施。透過地方鄉鎮區公所審核認定,通報後訪視小組即會進行實地訪視,經核定後24小時內發放1至3萬元關懷救助金,如屬急迫個案,訪視時會立即先發5000元救助金。因應疫情影響,衛福部新增兩類認定標準,從簡從速發放補助。

第一類因疫情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影響家庭生計者,發給負擔家庭主計者2萬元至3萬元,非負擔家庭主計者發給1萬元;第二類因疫情接受隔離治療不幸死亡無力殮葬者,若為負擔家庭主計者發給3萬元,非負擔家庭主計者發給1萬元。詳如網站https://topics.mohw.gov.tw/COVID19/cp-4715-52551-205.html

原認定標準須先經訪視小組訪查後審核發放,為避免增加感染風險,簡化為由公所書面審核認定。

相關急難紓困、急難救助等各類社會福利問題,民眾可向居住地或戶籍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或撥免費1957福利諮詢專線,也可洽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07-7150300衛福部分機286、287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