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三重警誤當通緝犯暴打 無辜男怒提告

新北市 / 黃品瑄 羅大偉 報導

新北市三重分局警方打錯人的烏龍案件持續延燒!被害人黃姓男子上午到新北地檢署提交搜集好的證據跟訴狀,提告警察傷害、妨害自由、妨害名譽,黃姓男子說,現在自己連咳嗽,胸口跟頭、都會劇烈疼痛,而且事發到現在,警察一句道歉都沒有,讓他身心受到很大的傷害,只要有人敲門都很害怕。

被害人黃姓男子說:「我身上的傷,我現在只要咳一下我就劇痛,昨(29)日才拆線4條。」眼睛旁的疤痕清晰可見,腳上還綁著紗布全身傷痕累累,黃姓男子實在沒想過,好好走在路上卻被警察莫名奇妙打傷。

被害人黃姓男子說:「這10幾天打人的凶手,一句道歉的話都沒有,讓我非常的惶恐,而且這兩位對我做出這種事情的人,到現在還配著槍在外面執勤,我會想到我們廣大的新北市民,還有可能再遇到,而且我自己現在也都不敢出門。」

手中拿著訴狀和所有證據,大動作來到新北地檢署,黃先生控訴警察亂打人噴辣椒水,還不分青紅皂白狂飆不雅字眼,提告傷害、妨害自由、妨害名譽,希望司法能夠還給自己一個公道,被害人黃姓男子說:「我們一個受害者,當然是希望(賠償金額)越高越好,但是請問我什麼時候,可以拿出這個數據說,我要賠償多少。」

回顧整起案件,要把時間點拉回20日晚間,當時三重分局警方,埋伏在現場抓通緝犯,而黃姓男子靠近嫌犯的車輛,警方要求他配合盤查,但黃姓男子第一時間沒有照辦,雙方爆發激烈衝突,不過人民保母搞烏龍,不是保護民眾反而傷及無辜,恐怕會面臨更高刑責,律師劉韋廷說:「警方今天是抓錯人,就有可能這些行為都會是構成犯罪,而且警方具有公務人員資格,依照刑法的規定,是要加重其刑二分之一的。」

第一時間三重副分局長就已經出面道歉,新北市警察局也私下溝通關懷多次,對內也絕不寬貸,警員疏失部分已經函送偵辦,兩位員警已經各記過一次,所長也連帶處分申誡,絕對不會輕易姑息,但再多的道歉,恐怕也換不回當事人對警察的信任,也讓人民保母形象大打折扣。

點我看更多華視新聞>>>

 

原始連結



更多華視新聞報導
員警遭爆涉足不當場所 萬華分局:嚴懲不貸
安倍晉三國葬 日以「台灣」唱名! 外交部:中沒理由抗議
4情境得逕開槍 警械條例修正草案今拚三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