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檢方對前總統朴槿惠提起公訴

2017年3月21日,南韓遭罷黜的總統朴槿惠抵達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應訊。
2017年3月21日,南韓遭罷黜的總統朴槿惠抵達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應訊。

最新動態:

據韓聯社報導,南韓檢方於4月17日對前總統朴槿惠提起公訴。

3月31日,南韓法院經過長達9個小時的審查後,決定向前總統朴槿惠簽發逮捕證。根據南韓法律,在正式起訴前,檢方有權將其拘留至多20天(即至4月19日),並繼續調查。

但由於17日是南韓總統大選正式起跑的日子,有分析指,檢方希望將朴槿惠案對選舉的影響減至最小,故而在17日對其提起公訴。

朴槿惠此前被指控涉嫌受賄、濫權等13項罪名。按照南韓法律規定,受賄金額1億韓元以上適用《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可被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10年以上。不過,朴槿惠否認所有指控,宣稱自己「沒有收受一分錢賄賂」。

3月27日更新:涉嫌受賄、濫權等13項罪名,南韓檢方提請拘捕前總統朴槿惠

據韓聯社於3月27日早上報導,南韓檢方決定提請法院簽發逮捕證,以拘捕前總統朴槿惠。

朴槿惠正面臨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泄露機密罪等13項指控。據報導,她在21日首次接受檢方調查問話時,否認所有指控;然而,檢方認為案情嚴重,且為免影響4月中旬展開的大選競選期,因此決定盡快提請逮捕朴槿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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