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爆辦公室當砲房、逼墮胎!丁允恭急關臉書 藍委批藉職權性交

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   圖:林朝億/攝(資料照片)
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 圖:林朝億/攝(資料照片)

[新頭殼newtalk] 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今(9)遭前女友記者爆料,在任職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期間,在上班時間與她在辦公室內發生關係,並要求她穿著短裙、網襪、高跟鞋進入辦公室。最後更在她懷孕後更逼她墮胎,引發討論。國民黨立委葉毓蘭呼籲政風調查,並認為這明顯觸犯刑法第228條假藉職權與機會性交罪。

據《鏡週刊》報導,丁允恭在擔任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時,與Y女交往,當時Y女為電視台記者,Y女爆料丁允恭的性癖好,指出丁經常要她穿著露出一截屁股蛋的短裙,搭配網襪、高跟鞋等性感衣著去局長室找他,且在上班時間,新聞局同事都在外面辦公的情況下,鎖門與她在辦公桌上發生性關係,

Y女更爆料,自己因此懷孕3次,但丁卻以影響政治前途為由,要她墮胎,同時指出丁在訂婚後謊稱單身與她交往,並劈腿多位女性。Y女亦指出,當她試圖和丁允恭切斷關係時,丁仍不斷騷擾她,她和前男友曾寫陳情信給當時的市長陳菊,但她聽聞陳菊僅口頭告誡丁注意女性關係,後來丁仍順利北上擔任政院副發言人。

丁允恭在被周刊爆料後立刻請辭總統府發言人一職,且火速將臉書關閉,葉毓蘭透過臉書,對此事表示不可思議,無法想像這樣的人居然代表過總統和行政院長發言。

葉毓蘭認為,丁允恭在高雄市政府,把新聞局局長室都搞成炮房了,他這些日子以來,在行政院和總統府是否有進行「改造」運動,政風單位應該查明。她指出,丁當時是新聞局長,和新聞記者搞在一起,明顯觸犯刑法第228條假藉職權與機會性交罪,檢察官也應該調查,因為這是妨害性自主的公訴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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