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蘇治芬提告妨害名譽獲不起訴 黃國昌:蘇治芬應向社會道歉
[FTNN新聞網]記者盧逸峰/台北報導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因指控前雲林縣長蘇治芬替麥寮光電業者圍事,蘇治芬在4月時到台北地檢署控告黃國昌涉嫌妨害名譽,直言黃國昌是莫須有的選舉抹黑,今日檢方正式做出不起訴處分。黃國昌今(5)日對此表示,蘇治芬如果還有做人基本的廉恥,請出面為自己浪費司法資源的可恥行徑向社會道歉。
黃國昌指出,今年4月他公開批判民進黨的黑金光電弊案,沒想到民進黨不僅不知反省,還由蘇治芬在一群民進黨立委的簇擁下到台北地檢署濫行提起告訴,當時黃國昌被指「濫用言論自由,用能源政策包裝攻擊,顛倒是非黑白」。
黃國昌指出,檢方正式作出不起訴處分,重重打臉蘇治芬與民進黨,這樣的結果並不令人意外。濫行提起告訴,也無法遮掩民進黨政府的光電弊案與黑金貪腐。
更多FTNN新聞網報導
民眾黨號召全民12/7上街反霸凌! 黃國昌:民進黨背棄對勞工承諾、公部門墮落失職
周玉蔻指黃國昌「硬上女學生」再被判加重誹謗3月 黃國昌勸:向張淑娟道歉負法律責任
「拔刀插課桌踹門」國立體大師霸凌學生、助理致身心俱疲 教育部被批交由學校自行大事化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