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誤指殺黑人民權領袖 84歲翁55年誤判平反求償4000萬

紐約時報報導,紐約刑事司法系統花了55年才坦承,紐約市在1966年誤判阿濟茲(Muhammad A. Aziz)謀殺非裔民權領袖馬爾康X(Malcolm X);如今84歲的阿濟茲坐了20年的冤獄後提告,14日向紐約市政府求償4000萬元;原告律師擔心官司漫長,阿濟茲年事已大恐看不到判決結果。

曼哈頓地區檢察官萬斯(Cyrus Vance Jr.)去年當眾在法院撤除阿濟茲的判刑,並代表警方和檢察官當年的非法行為向他致歉。

當年馬爾康X好不容易脫離非裔新宗教運動組織「伊斯蘭民族」(Nation of Islam),準備邁入職涯新階段之際,卻遭暗殺;時為26歲、育有六子的阿濟茲和2009年去世的伊斯蘭(Khalil Islam)在審判中被判定一級謀殺罪成立,儘管此案缺乏證據、證人出現證詞衝突,而且第三名作證被告坦承犯案,並主張另兩人無罪。

阿濟茲的律師山尼斯(David Shanies)說,判決錯誤是「令人髮指的政府惡行和侵害被害人的憲法權益」所造成,應給的補償不應延遲片刻。

律師在訴狀中指出,紐約市警察局和曼哈頓地區檢察官辦公室當年扣壓能證明被告無罪的證據,運用「暗示性」的證詞,還逼迫證人做偽證。走出冤獄的阿濟茲一口氣控告了24名共同構陷他的員警和司法官員。

律師說,阿濟茲人生最寶貴的20年浪費在監獄中,對阿濟茲及其家人是「巨大且無法彌補的損害。」訴狀指名由市府法務局,而非會計長,出面協商賠償辦法。這兩單位的發言人都不對訟案置評。

山尼斯14日也替伊斯蘭遺族具狀求償。伊斯蘭冤獄22年後獲釋,同樣去年被解除罪名,2009年以74歲之齡辭世,活著時候看不到名譽恢復,更別說賠償。

阿濟茲4月控告紐約州政府,雙方以500萬元達成和解;去年12月,山尼斯替阿濟茲和伊斯蘭家族告紐約市政府。州法規定,兩造需有足夠時間協商和解之道,盡量避免冗長的法律戰。

冤獄方通常會告官方求償,求償額數千到數千萬元不等。

阿濟茲與伊斯蘭案件別具歷史意義;數十年來,許多民權時代和研究執法的歷史學者堅稱此案誤判,有些人甚至點名其他人為暗殺者。

許多人呼籲國會、聯邦調查局(FBI)和地方單位重啟調查,但屢遭忽視;本案依舊為懸案,真兇至今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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