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查未過 知名米餅廠遭衛局重罰180萬元

展裕販售氮氣充填米餅新北衛生局複查結果仍未符合衛生安全原則處一百八十萬元並命暫停作業。(圖:新北衛生局提供)
展裕販售氮氣充填米餅新北衛生局複查結果仍未符合衛生安全原則處一百八十萬元並命暫停作業。(圖:新北衛生局提供)

▲展裕販售氮氣充填米餅新北衛生局複查結果仍未符合衛生安全原則處一百八十萬元並命暫停作業。(圖:新北衛生局提供)

展裕公司的「樂扉寶寶米餅」爆使用禁用於食品的工業用氮氣填充包裝,新北市衛生局今(九)日指出,日前會同新北調查處查獲展裕使用非食用氮氣違規事實明確,全案移請地檢署偵辦,衛生安全複查仍不合格,重罰新臺幣一百八十萬元,並命該公司暫停作業,若不遵行可再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楊舒秦今說明,二月廿六日會同新北調查處查獲展裕公司使用氮氣鋼瓶上明顯印有「禁用於食品」字樣,卻仍用於食品包裝充填,稽查現場違規事實明確,業者坦承不諱,該行為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7款及第10款,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八千萬元以下罰金,全案移請地檢署偵辦。

楊舒秦說明,衛生局三月五日前往展裕公司複查,發現製程流程表與實際作業不符,且無法提具氮氣安全性資料,仍未符合衛生安全原則,判定複查不合格,目前依現有事證認有違反《食安法》第八條重罰展裕新臺幣一百八十萬元,命暫停作業,業者倘不遵行可再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確保食品衛生安全,其食品製造流程,均應遵循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範,業者切勿心存僥倖、從事不法行為,倘查獲違規即依法嚴懲重罰,如涉刑事則移送司法機關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