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生物多樣性最豐富「潮間帶」遭綠電滅頂 綠委等無廠商評估報告

經濟部為了達成2025綠能轉型目標,不斷釋出大面積土地作為太陽光電案場,光電案場選址過程忽略環境衝擊,問題已逐漸浮現,去年底《風傳媒》率先報導,彰濱崙尾東綠能專區,可能破壞潮間帶上敏感環境生態,經濟部方面雖然強調,得標廠商將以「自然工法」降低環境衝擊,沒想到今年端午連假,環保人士赫然發現,所謂的自然工法竟然是讓浮動式太陽光電板,退潮時整個壓在潮間帶上,這樣的草率作法,就連民進黨立委洪申翰都看不下去,要求經濟部立即檢討崙尾東光電案場。

崙尾東綠能專區,係彰濱工業區的一部分,這塊面積廣達347公頃土地,在前總統蔣經國時代核定的「填海造陸」計畫,原本希望開發為工業區,但因為鹿港當地民眾反對美國杜邦進駐,崙尾東區自1981年停工以來,目前從自然生態的角度看來,已經成為台灣西部沿海生物多樣性最豐富的「潮間帶」。

彰化海岸擁有全台灣最大的泥質潮間帶,圖為牛車採集牡蠣的特有產業文化。(彰化環保聯盟提供)
彰化海岸擁有全台灣最大的泥質潮間帶,圖為牛車採集牡蠣的特有產業文化。(彰化環保聯盟提供)

彰化海岸擁有全台灣最大的泥質潮間帶。圖為牛車採集牡蠣的特有產業文化。(資料照,彰化環保聯盟提供)

儘管內政部早在2017年11月6日,公告全台「潮間帶」範圍包括「崙尾東區」,由於該區在蔣經國時代就已被行政院核定為「工業區」,經濟部過去30多年一直主張,崙尾東區填海造陸尚未完成,但它位在「最低潮位線」的上方,屬於低潮時會裸露之「浮覆地」,並非法律定義之「潮間帶」。

經濟部極力主張,崙尾東區非屬「潮間帶」,主要原因在於2015年通過的《海岸管理法》,嚴格禁止「潮間帶」的開發行為,包括太陽光電在內。在經濟部的大力護航下,辰亞電力、厚固光電、曄恆能源等3家得標廠商,得以在崙尾東區興建浮動式太陽光電電廠,預計投資金額163億元,裝置容量320MW的太陽光電系統。

資深生態環境記者:光電板退潮直接壓濕地,太扯!

據了解,《風傳媒》去年底報導崙尾東綠能專區在潮間帶開發的相關爭議後,環保人士旋即擔心可能造成的生態衝擊,根據資深生態與環境記者「漂浪島嶼」臉書,崙尾東區的潮間帶,在退潮時除了是鳥類重要的覓食據點之外,漲潮時也是中華白海豚等保育動物重要的洄游水域,崙尾東區若開發為太陽光電案場,恐影響當地生態,上述的擔憂在半年後重新驗證,果然一語成讖。

「漂浪島嶼」上周端午連假,前往崙尾東區觀察浮力型太陽光電設施,竟然看到太陽能板在退潮時,直接壓在潮間帶海床上,「雖然,官商都說那是未填埋的浮覆地,但是整個潮間帶早是生態多樣化的濕地,各式生物生活在濕地。如今像是『舖地磚』的壓法,不透光,壓泥灘,說不影響生態,誰相信!」,「漂浪島嶼」指出,170多公頃面積相當巨大,後面不知還要再舖多大?這種浮力型光電板,退潮直接壓濕地的作法,實在太扯!誰允許如此施作?誰為生態評估背書?

「漂浪島嶼」上周貼出崙尾東光電案場照片後,馬上引發綠能界的集體討論,當時包括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理事長高茹萍,都對浮力型太陽光電板壓在潮間帶的做法表達關切,認為綠能案場的選址有很大問題。

光電業者雖然強調,浮力型太陽能板下方,有設置「浮桶」,不會直接壓在海床上,業者認為,光電板可幫潮間帶生物「遮陽」,但環團本周再度前往當地考察,「漂浪島嶼」形容,壓在潮間帶上的太陽光電板,「說舖地磚,一點都不誇張!遠觀如泥灘地上的雪景」,「底下浮桶能留出多少生物空間?」「反正政府認定是未開發工業區的浮覆地,加上建光電場保證免環評,所以如何破壞都是合理,誰叫生物要住到工業區。」

彰化環保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說,崙尾東區塊多年下來已是生態豐富的「潮間帶濕地」,10多年前調查研究時,滿潮還曾有1萬多隻鳥出現,現在仍可見螃蟹、魚類,生態甚至比高美濕地和大肚溪口還豐富,彰濱工業區當初設置是為了要解決民間設廠問題,30多年前雖做過全區環評,但經過那麼長時間,現在又另規劃設太陽能板,應該要重做環評,分析環境差異。

台中必去景點-高美濕地木棧道(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台中必去景點-高美濕地木棧道(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彰化環保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說,崙尾東區的「潮間帶濕地」,生態甚至比高美濕地和大肚溪口還豐富。圖為高美濕地。(資料照,台中市政府提供)

立委洪申翰2日在臉書上表示,上周一位資深的生態與環境記者,貼出一組崙尾東光電案場鋪在「潮間帶泥灘地」的照片引發議論,他當天就提醒經濟部與能源局,必須重視這個爭議,應該要請開發商把完整的生態評估報告拿出來,回應網路上的質疑,但等待了1個星期,只見開發商陸續拿出一些片段的資訊,解說自家設備的設計與施工方法,但依舊等不到完整的評估報告。洪申翰表示,「我必須說,這些資訊都還是未能回答大家最核心的質疑,甚至,我感覺到,廠商並不了解關心者的擔憂。」

洪申翰表示,也許在開發商的認知中,這塊土地就是向經濟部承租的一塊工業地,過去有其開發的脈絡與歷史,所以對於這些質疑會「覺得無辜」。但洪申翰提醒,「不管它在土地使用區分上如何編目,它就是一塊位於中台灣海岸的潮間帶泥灘地,雖然高潮的時候可以讓浮力型光電版浮於海水之上,但退潮時就是回直接壓在潮間泥灘地上,會讓人非常擔憂這塊棲地的生態功能遭到破壞。」

洪申翰表示,在崙尾東光電案這個爭議中,確實看到目前大型再生能源電站的開發流程缺乏明確把關環境影響的程序,以至於開發者甚至難以掌握與對焦爭點,更不用說是取得信任。

洪申翰公開呼籲開發商與經濟部,儘速公布本案完整的生態調查、開發生態影響評估與因應對策報告,重新檢討崙尾東基地後續的光電計劃,重新評估與確認計劃用地的適切性與正當性,經濟部應儘快完備大型光電選址與開發流程中的環境檢核與評估機制。才不會讓光電在社會中更大幅地被污名化,反而更增加整體能源轉型的阻力。

經濟部官員表示,水面型太陽光電設施過去主要推動的單位是能源局、水利署、農委會等單位,綠能案場所在的水域,多半是位在滯洪池或是水庫,這些水域不會像潮間帶一樣,發生水退光乾枯見底的情形,工業局對於開發水面型太陽光電設施,「比較沒有經驗」,當初因為考量崙尾東潮間帶特性,選擇用「浮力型」太陽能板,雖然有預留空隙,但退潮時和海床畢竟仍有接觸面,未來工業局在招標時,應該會更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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