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妙齡女走過「抬起手肘」遭控襲胸!工程師辯:不是故意

被害女子控訴李男用手肘襲胸。(圖/TVBS)
被害女子控訴李男用手肘襲胸。(圖/TVBS)

台北市南港區一名30歲的女子,日前在上班時間搭公車時,一上車竟然就被一名站在司機後方的男子襲胸,當時被害人從公車前門上車後,要走進公車內,經過該名男子身邊,對方竟然直接把左手整個抬起來,用手肘去碰觸到被害人胸部。當下被害女子立即質問他是不是故意的,但男子否認後隨即下車,事後警方也循線找到41歲的李姓犯嫌,而他聲稱自己不是故意的,願意跟被害人道歉。後續被害女子的老公將整件事情在臉書社團上揭露,希望不要再有別的女性被騷擾。

李男將手肘伸出去。(圖/TVBS)
李男將手肘伸出去。(圖/TVBS)

被害人的先生PO文寫下指出該名李姓男子時常站在司機後方,「習慣動作是假裝玩手機,趁女性乘客通過時抬起手肘觸碰、襲胸,大部分的女性乘客都會認為他是不經意或是車上擁擠,不以為意;但此人看來已是慣犯,也是累犯。」

被害女子先生PO文。(圖/Facebook我是南港人)
被害女子先生PO文。(圖/Facebook我是南港人)

事發在7月29日上午8時許,隔日被害女子便向南港警分局報案提告性騷擾,被害人先生表示,「筆錄是段漫長且不太開心的過程,為了協助員警釐清是否構成犯罪事實,好像把受害人的意識再帶回犯罪現場,重新模擬了一遍,老婆一直以來是個以和為貴的人,但她不希望有更多無辜女性受害,所以決定挺身報案。」

李男遭被害人質疑打算下車時也站在女乘客後方。(圖/TVBS)
李男遭被害人質疑打算下車時也站在女乘客後方。(圖/TVBS)

不過後續警方調閱相關監視器紀錄,認定該男有性騷擾嫌疑,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後,被害人收到法院傳票,「此時老婆惻隱之心再起,除了不想再出庭面對此人,也不想讓他因此留下案底」,最終被害人於9月13日撤告,希望變態男可以因此受到警惕,並尊重女性的身體。

李男聲稱自己不是故意碰觸女性身體。(圖/TVBS)
李男聲稱自己不是故意碰觸女性身體。(圖/TVBS)

轄區南港警方表示,7月底接獲報案後,他們會立即於8月初約談李姓犯嫌到案,據悉李男是工程師,當日疑似也是上班時搭乘供稱,而他表示自己並不是故意碰觸被害人胸部,願意跟被害人道歉等。不過他的行為已經被認定有性騷擾嫌疑,雖然被害人事後撤告,但李男恐怕還是得面對社會局調查、性騷擾申訴最高10萬元罰鍰。

此新聞報導之偵辦進度與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TVBS》新聞提醒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2362-240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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