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同無傳染力 輕症10+7後不再採檢

圖為14日民眾前往新北市板橋大型站篩檢。(陳怡誠攝)
圖為14日民眾前往新北市板橋大型站篩檢。(陳怡誠攝)

近期因有輕症患者經「10+7」的檢疫規範後又被驗出陽性,遭地方衛生單位二度隔離,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專家諮詢小組召集人張上淳昨天指出,目前專家會議一致同意,輕症患者經17天檢疫解隔離後,應不具傳染力,不需要再採檢;即便被驗出陽性,也應視同不具傳染力。

為紓解國內醫療量能,指揮中心日前宣布輕症患者若發病10天後症狀緩解,即可返家居家隔離7天。但有民眾擔憂,經17天隔離後PCR仍然是陽性,可能成為防疫破口。

張上淳對此解釋,針對輕症患者的「10+7」隔離措施,是根據國外經驗及實證資料。昨天專家會議討論做出的決議仍是輕症患者經17天隔離後,應不具傳染力,因此就算有患者隔離後又驗出陽性,只要視為復陽個案看待即可。

至於為何會有輕症患者遭二度隔離?張上淳研判,可能是因為各地方政府對後續再發現陽性的個案,處置模式還沒有一致,因此仍有復陽個案遭二度隔離。

張上淳也建議,曾感染輕症的患者經過「10+7」的措施後解隔離,除非有特別的理由,否則不用再特別採檢;就算驗出陽性,也不用太緊張,因為已不具傳染力。

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昨也說明即將開放的居家快篩,指出目前食藥署已研擬草案,從民眾快篩陽性後轉介到醫療院所都有流程,民眾購買時會由醫事人員提供面對面或線上教學。

羅一鈞也說,因為民眾不會有通報的權限,萬一被驗出陽性,不要搭乘大眾交通工具,要到社區篩檢站進一步確認;若經進一步PCR採檢陽性,會依法定傳染病的通報流程,接著就可銜接上公衛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