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工作船擱淺傷藻礁 中油2年後因應對策過初審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9日電)環保署今天審查2年前觀塘工業區東坪8號擱淺事件,造成藻礁受損因應對策,中油公司首次揭露船隻擱淺及救援過程;環委最後要求彙整近5年當地的環境特性,加強防災、減災對策,本案建議修正後通過。

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工作船於民國109年3月28日因海象因素,斷錨擱淺於大潭藻礁,造成約0.58公頃傷害,深度達30公分。根據調查結果,總結藻礁受損範圍內有5個區域20點位,其中11個點位發現柴山多杯孔珊瑚。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召開「桃園市觀塘工業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東坪8號擱淺事件因應對策」專案小組第3次初審會議。前2次會議中,環委都要求中油詳細補充事發當時的具體過程及原因,中油公司終於在本次報告揭露。

中油公司表示,109年3月28日凌晨2時30分,潮位在海平面上63公分,浪高達2.67公尺,撞擊東彥112號住宿貨櫃立柱損壞;凌晨4時50分退潮中、海象持續惡劣,發生前錨流錨,喪失部分錨定能力。

3月28日清晨6時20分,中油緊急通知拖船協助救援,預計7時出港、8時30分到達工區救援;然而直到上午9時55分,拖船公司告知風浪過大,無法出港救援。

接著到下午1時20分,漲潮潮位達海平面上130公分,浪高3.72公尺,受到北北東強風及波浪造成的沿岸流將船往南推,2條船錨斷纜;下午2時37分,退潮中船觸底,斷纜後因風吹流、沿岸流影響,加強流向西南方。

自3月28日下午2時37分至3月31日下午3時適逢小潮,由於氣象預報3月28日晚上海象惡劣,雖然船艙進水壓重並觸底,船體受到北北東海浪向海堤推擠,但因海流碰到堤岸有反向流,將船向離堤岸方向推動,使船持續位移;3月31日嘗試以大型拖船拖救,但水深不足,為免拖磨傷害藻礁,放棄拖救。

中油表示,直到4月7日上午10時大潮且海象尚佳,以船體自身浮力輔以大馬力拖船進行拖救,並成功避免船機拖出時拖磨礁體。

中油表示,會針對船舶強化硬體設施,如增強抵抗風力、抗浪等,並投放具GPS衛星定位功能、且具備監測海象浮標,進一步彙整完整數據進行研究,持續監測藻礁生態及環境因子,如有異常會通知施工單位加強防護。

環評委員要求中油做出改善前後的對照表,不管是硬體、軟體,很難知道現在的因應對策是否在未來能改善;另外組織、人力,改善檢討報告都會有執行者、監督者是誰,本來的因應作為是什麼,都應該詳加納入。

環委也要求中油收集彙整近5年本區域的環境特性(含季節性沿岸海流流向、流速、浪高、風向、風速等),並瞭解適合本區域作業船舶條件及操作程序等,據以檢討修正因應對策。

另外,補充說明施工船舶撤離避難條件如波高、風速設定依據;提出海事工程防災、減災及災害處置對策;施工品質管理及品保單位(或人員)應落實標準作業程序(SOP)管理及查核。本案建議補充修正後通過。(編輯:張芷瑄)111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