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借殼上市」的實質主權國家

行政院長賴清德日前一番「我是務實的台獨政治工作者,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名字叫中華民國,與中國互不隸屬,不用另外宣布台獨」的言論,在台灣政壇掀起波瀾,也挑動兩岸的敏感神經。英國《經濟學人》最近的報導說,「台灣其實早就是主權國家,中共政府從未統治過台灣」,正好呼應了賴揆的「務實台獨說」。

其實,賴揆的言論並不新穎,因為這就是民進黨「台灣前途決議文」的主張,也是蔡總統「維持現狀」的基本意涵。二○一二年總統大選前,蔡英文在高雄勞工公園舉辦的國政說明會上,也提過「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台灣就是中華民國」的說法。

如果再做歷史倒帶,就會發現早在一九八○年,那個「台獨」還是禁忌的年代,施明德就已率先提出「中華民國式的台灣獨立」。當時在獄中的施明德,寫了一份預備於「美麗島大審」時宣讀的答辯書。在答辯書中,他坦然地說,「我主張台灣應該獨立,而且事實上台灣已經獨立三十年,現在的名字叫中華民國」,也就是說,「海峽兩岸各有一個主權國『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事實,已長達三十年之久。」

施明德擔任民進黨主席時已經表明不會宣布台灣獨立。(施明德提供)
施明德擔任民進黨主席時已經表明不會宣布台灣獨立。(施明德提供)

施明德。(施明德提供)

另一位美麗島事件的受難者姚嘉文,後來也提出類似的觀點,只不過他並不是以一九四九年作為「獨立」的起點,而是認為一九五一年「舊金山對日和約」簽字、日本放棄台澎主權後,海峽兩岸才形成一邊一國的格局;而且蔣介石在台灣設立「中華民國政府」統治,實際只統治台澎金馬,與前南京的「中華民國」毫無關係,不管使用什麼名稱,台灣仍然是「中國」以外的另一個國家。

不過,不論施明德還是姚嘉文的「已經獨立說」,都有學理上的盲點。因為他們都沒能清楚地說明,戰後地位未定的台灣,是在何時(when)及經過何種程序(how)而成為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對此,台灣國際法學者陳隆志則進一步提出兼顧理論與現實的「台灣國家進化論」。亦即,一九五二年「舊金山對日和約」生效後,台灣的國際法律地位暫時懸而未定;日本正式放棄後的台灣繼續處於蔣介石中國國民黨流亡政權非法軍事佔領的戒嚴威權統治之下,是不合法、不正當的軍事佔領。但隨著時間的經過,特別是九○年代以來,歷經國會全面改選、總統直選與政黨輪替,台灣人民共同行使「有效自決」(Effective Self-Determination),已使台灣由被軍事佔領地演進為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台灣國際法律地位也由未定變為已定。

在戒嚴時代主張「台灣地位未定論」和「人民自決權」的陳隆志,後來之所以提出「演進獨立說」、「有效自決說」,是因為他認為,若是現在還主張台灣地位未定,就是將國際法看做是僵硬的規則,而忽略國際法的形成適用其實是動態的。台灣的國際地位不可能凍結在一九五二年的當時。假使今日仍主張「台灣地位未定」,繼續受「中華民國」的佔領統治,就忽視了「中華民國台灣化」的事實,已改變原本「佔領統治」的本質。依據國際法,台灣充分具備的國家構成要素,是完全獨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外的國家,連一日都不曾受其統治。而且台灣既已進化為國家,是否有美國式「獨立宣言」的必要,值得商榷。

一九九九年,民進黨也相當程度在「台灣前途決議文」接受了這個理論,而有「一九九二年的國會全面改選、一九九六年的總統直接民選、以及修憲廢省等政治改造工程,已使台灣事實上成為民主獨立國家。…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固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的表述。

20171013-行政院長賴清德13日至立院備詢。(顏麟宇攝)
20171013-行政院長賴清德13日至立院備詢。(顏麟宇攝)

行政院長賴清德。(資料照,顏麟宇攝)

而這也是賴揆之前「務實台獨說」的學理依據。不過,陳隆志也提醒,「台灣還沒擺脫『中華民國』的陰魂不散」,所以台灣雖已進化為國家,但還不是一個正常化的國家。要使台灣成為名實合一的正常化國家,還必須改變「中華民國」的體制,而具體的工程包括,制定台灣憲法、國家正名憲法化和成為聯合國會員國等等。

儘管囿於內外條件的不成熟,特別是中國的壓力,執政的民進黨在現階段就如同洪秀柱所形容的,把「中華民國」當成一件衣服來穿,只是要「借殼上市」,對國家正常化的推動並不積極,也暫時無意褪去「中華民國」的衣裳。但隨著台灣主體意識的不斷攀升,以及「天然獨」世代的日益增加,可以想見,這些國家正常化的工程,在未來恐將成為民進黨越來越難以逃避的重擔。

*作者為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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