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博愛座讓我們學會歧視

博愛座最近又再度因為某退休教師公開支持性工作者工作權而被關注討論,筆者看了些老調重彈的論述覺得很沮喪,是不是因為論述總是必須太過溫和所以不同意見都無法入耳呢?既是如此,只好提筆一刀:台灣博愛座讓我們學會歧視。

博愛座並非專利座,法律使用上本無特別的身分資格限制,僅止於某些少數人可以優先享有。然而在台灣多數人的道德價值中,台灣只有專利座而沒有博愛座,亦即認為,其使用上有特別的身分資格限制。而這顯而易見地,與原本的使用限制大相逕庭。

理論上優先座必然是有需求而發明,但是為何會有這種需要?依照論理法則,正因會主動讓座者少於需要座位者,才會有優先座的發明。那為何主動讓座者少呢?是因為台灣多數人缺乏愛心嗎?答案是因為中華文化中凡是吃苦耐勞的傳統價值造就的社會問題:即使有需要還是不會主動求救。

北一女學生捷運上未讓座遭網友辱罵「作雞」,引發爭議(取自網路)
北一女學生捷運上未讓座遭網友辱罵「作雞」,引發爭議(取自網路)

一位北一女學生在捷運上未讓座,遭網友辱罵「作雞」,引發爭議。(取自網路)

主動讓座很大一部份教育了台灣人如何歧視別人,因為針對特定族群僅僅由於其身份或歸類,而非個人品質就給予不同的對待──也就是「需要博愛座的刻板印象」,憑藉外表而猜測對方是否是需要優先座,而這種凝視與猜測,在猜測與現實不同的時候問題自然發生。

然實踐台灣博愛座教授大家的歧視並不會在凝視與猜測中發生,而是在於台灣人對於道德與法律的錯誤認知:雖然有所例外,但多數的道德是「反求諸己」,多數的法律才是「要求別人」。憑藉著刻板印象與道德判斷而非法律命令他人離開優先座可以說是耳視目實。倘若真心希望拿夠要求別人,應向立法委員陳情請求訂立「博愛座使用條例」限制使用者身分資格,人民以後應先向相關醫生開立診斷證明書在大眾運輸工具上隨時準備出示,以專業取代歧視與刻板印象。

*作者為自由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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