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治標又治本的勞動教育 何樂而不為!

教育的主體是人,而人生無處不勞動,勞動價值作為人類思想的活水,又需要倚賴教育進行匯流。教育重視的是人格自由開展,學生作為教育基本權的主體,家長、教師、學校不能再用一元價值觀與枯燥填鴨教學來遏止學生的自我實現。學生的人格與知識在學校、大學體系中同步開展與建立,而教育部作為掌理國教、高教、青年發展,甚至終身教育的最高主管機關,辦理教育行政所展現出來態度與思維,理應站在開放胸懷的高度,回應各部門與民間訴求。

不過,令人遺憾的是,近日勞動部與教育部針對勞動教育一事產生齟齬,反而凸顯出教育部較為保守的想法,失去與勞動部暢通管道的機會,尤有甚者,十二年國民教育「適性揚才」的目標,對於提升「技術與職業教育」的政策落實,乃至於日後辦理「青年就業領航計畫」,原本可以經由實施勞動教育來扭轉當前「萬般皆下品 唯有讀書高」的現況,進而作為日後和諧勞資關係的試金石,卻因為出現「學生學太多東西」、明星高中教師表明「學生以後也不會是勞工」...等言論,而讓教育部打了退堂鼓,徒留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唱獨角戲,最後只落得教育部承諾在高中、高職「每學年舉辦乙次勞動教育專題演講」告結。

然而,勞動教育並非如同國文、英文、數學、物理、化學、歷史、地理那般在課堂上藉由老師授課、定期測驗就可以完成。畢竟,在這個百工百業、高度分工、工商服務的年代,勞動教育是從出生有意識以來到終老都必須要學習的課題。在學生的「十二年國教」學校教育階段乃至於大學博雅教育實施,勞動教育的原意,本來就不是以增加學生學習測驗負擔來呈現。人與人之間的互動,本來就是自然而然的,法律權利意識的建立,從來都不是從法律講解中做起,法律作為人民與人民之間最大公約數、公民課程中各類法令課程的安排其實很有限。同理,勞動教育如果只先入為主認定是「勞動法令講解」,其實已經是誤解,而如果直接全盤否定:「反正學生以後也不會是勞工!」而無需勞動教育,則堪稱短視。

如果我是一位家長,當我帶著小孩搭公車、在大賣場購物、影城看電影、醫院診所就醫,當垃圾車開過與清潔人員收垃圾時,我會與孩子聊聊未來興趣為何?也試圖使孩子了解他所接觸到的各種職業與勞工朋友的工作內容,還有他們如何為我們的生活帶來便利。也許當他長大一點,懂得使用金錢時,就會讓他了解勞工朋友的付出,其實也應該有相應的對價,慢慢的讓他了解「為討生活而工作」,而能夠讓孩子找到興趣,實現「為工作興趣來生活」的教育目標。

同樣的,孩子長大要上學,大部分的學生大多數的時間都會在學校中度過,所以我也會希望孩子(不論將來他是勞工、主管或雇主)從小學、中學到大學,都可以有勞動意識在人格形塑階段的奶海中匯流各種勞動意識,而隨著年齡漸長,即將步入職場或創業時,都可以了解現有的勞動法令,作為勞動權利意識的具體化,當他在步入職場或經管事業單位時,就可以更有自信的在職場付出與承擔,而使得雇主與勞工建立和諧的勞動關係。

筆者檢視教育部在民國 103 年 11 月公佈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發現,難道「九年一貫」國小/中學課程安排上,無法在「社會」、「公民與社會」中研擬勞動意識課程,延請專家學者編寫教材,一年一年、一點一滴的進行教學安排?而各校彈性學習課程,難道無法透過統整性主題、專題、議題探究課程,抑或是技藝或其他類課程,因地制宜進行地區勞動產業認識與學習?最後在高中階段,教育部所擘劃從普通型高中、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到單科型高中,也可以得知教育部部定必修不只開始鬆綁,相對的使得各類高中校定必修、選修彈性安排的增加,各個高中自然會因為辦校理念與招生需求,進行勞動教育。因此,豈可因為「學生學太多東西」、「學生以後不會是勞工」而全盤否定了勞動教育在學校課程中的必要性?

更何況原本今年規劃 5000 個青年領航就業儲蓄名額,目前教育部審核通過的 2376 位同學,即將步入職場,還有來年選擇就業的同學,都應該要有健全的勞動權利意識,才會讓青年學子在職場中順利就業學習。大人們不能再用辦理幾場演講,來完成幻想中的勞動教育,這毋寧是海市蜃樓,最終還是會讓學生在未來職涯中迷航不知所措。其實,勞動教育不僅治標(和諧勞資關係),還可以治本(學生人格開展、適性揚才),而且也不會使得現行課程增加,不僅現有高中、高職可以開辦,如果再向下延伸扎根到國民中、小學,讓學生在還沒有升學與職業選擇的考量下,自然而然建立勞動意識,也可以搭配職業試探與職業準備教育一併進行,何樂而不為?

*作者為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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