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全面強制乘客險 緩衝期延長為1年

計程車乘客險」目前只有車隊的司機被要求投保,造成全台約9萬1千多輛計程車,一半有乘客險保障,另一半卻沒有,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吳思瑤等人提案修正《公路法》第65條,全面強制計程車投保乘客險,立法院今朝野協商通過,草案宣導期從6個月延長至1年,全案本週五力拚三讀。

修法草案指出,鑒於公車、客運、遊覽車、捷運 、臺鐵、高鐵、飛機與客船等公共運輸交通工具,法律均明文強制業者投保旅客責任險,獨漏計程車,對搭乘計程車的乘客保障不周。

草案提及,根據交通部最新統計資料,目前全國共有91萬餘輛計程車,其中約49%未投保旅客責任險,為全面保障乘客安全,擬具「公路法第六十五條 及第八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修法強制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者應投保旅客責任險。

張廖萬堅指出,投保強制險對計程車對計程車司機、乘客都是多一層保障,目前車行都有保,但個人計程車保費貴,大概一個計程車司機一年要多付1萬多元,若通過強制險集體投保,一年僅要付1200元,平均一個月只要100元左右,由於協商已久,這是公益性的法案,盼能儘速通過。

張廖萬堅指出,雖然一年只有1200元,但對司機仍有負擔,草案將宣導期將從6個月延長至1年,較多緩衝時間避免有罰鍰問題;全案今在立法院朝野協商通過,週五可望三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