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利用外籍遊客當車手避查緝 嘉檢起訴2大馬男子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10日電)2名馬來西亞籍男子被控今年8月及10月間,前後以觀光名義來台擔任詐團車手提領贓款,遭警查獲;檢警懷疑詐團利用外籍人士可迅速離台避查緝特性,嘉檢偵結,依詐欺罪嫌起訴。
嘉檢表示,39歲馬來西亞男子,10月9日以觀光名義來台,並聲稱當背包客到台旅遊,並瀏覽臉書(Facebook)看見高薪資打工徵才廣告,便前往應徵,打算賺取生活費,雙方合意以日薪新台幣2萬元報酬,由馬來西亞遊客向被害人收取詐騙款項。
嘉檢指出,這名車手10月16日上午在桃園高鐵站領取金融專員假證件、手機及簽署書等文件後,搭乘高鐵南下嘉義取款,車手當時依約定時間到嘉義市取款詐騙金額100萬元時,遭埋伏員警逮捕,車手一度以說英語意圖蒙混,員警也以英語告知基本權益後,予以逮捕。
嘉檢表示,另一名21歲馬來西亞男子於今年8月間,也是以觀光名義來台,卻擔任詐團提領贓款車手,分別自8月23日起5天內,密集在嘉義地區郵局、超商領款,警方據報查獲。
嘉檢指出,21歲馬來西亞男子若協助提領現金,每次可取得6000元報酬,並在領款附近將贓款交給不詳詐團成員,詐團以此製造詐騙金額金流斷點,增加檢警查緝難度。
檢警表示,除了這2名男子被起訴外,另有同樣犯罪手法的馬來西亞男子遭羈押偵辦中;外籍人士來台擔任詐團車手案件越來越多,大多以觀光名義來台,作為提領或領取贓款車手,若犯後迅速離境,很難查緝到案。(編輯:陳仁華)113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