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專騙港、陸 機房成立半月遭警破獲

38歲綽號「阿彬」的孫姓男子涉嫌在嘉義市設立電信詐欺機房,與集團成員以假冒公安與檢察官方式,詐騙大陸、香港地區民眾,刑事局偵查第六大隊第三隊接獲情資後,報請嘉義地檢署暑股檢察官張建強指揮,與嘉義市警一分局、彰化縣刑大第四隊、苗栗通霄警分局、桃園市平鎮警分局聯手,逮捕「阿彬」等13名嫌犯到案,並查扣涉案相關證物,全案依違反刑法詐欺罪嫌移送。

據了解,檢警7月21日11時許,前往嘉義市西區某透天厝執行攻堅行動,當場查獲第一線人員黃某等9人,及第二、三線人員孫某等4人,共13人到案,並查扣電腦、行動電話手機、教戰手則、假冒公安證件及被害者個資等電磁紀錄等證物。

檢方指出,黃等9人為該詐騙集團第一線人員,孫等4人則分屬該詐騙集團第二及三線人員,嫌犯利用平板電腦群呼系統發話,撥打至大陸、香港地區民眾行動電話,以「電話欠費」等話術進行詐騙,待民眾回電後,由第一線人員告知欠費情形,民眾採信後再由第二線人員假冒公安受理報案,最後由第三線人員假冒檢察官,以監管帳戶名義處理轉帳事宜,導致香港及大陸地區民眾受騙上當。

檢方表示,該集團犯嫌辯稱機房才剛開張半個月,目前還沒有詐騙所得,警方將13名嫌犯帶回後,由檢察官張建強漏夜訊問黃姓等10位被告及3位涉案少年,認黃姓等10位被告涉犯刑法第339條之4加重詐欺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或勾串共犯、證人及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經法院裁定張嫌、陳嫌、孫嫌、姜嫌4人准予羈押;施嫌、黃嫌、吳嫌、林嫌4人以新台幣3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黃嫌、吳嫌則予以飭回並限制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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