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購屋金 黃思亦判關16個月 需繳160萬賠償金
前年承認電信詐欺罪(wire fraud)的芝加哥華埠知名地產開發商黃思亦(See Y Wong,63歲),21日在聯邦法庭由法官瓦爾得拉瑪(Franklin Valderrama)宣判處以16個月有期徒刑,並需繳付160萬元的賠償金。黃思亦因涉嫌向銀行說謊且詐騙華裔購屋者大筆定金,導致銀行、購屋者損失近300萬元而遭告上法庭。
黃思亦21日在法官未宣判前表示「非常對不起」,也對自己的罪行感到後悔。「因為我的錯誤,很多人都受了傷」,他誠心向所有人道歉,「我犯的錯誤是不可原諒的,我學到了很大的教訓,我保證我再也不會這樣做了」。
瓦爾德拉瑪告訴黃思亦,他背叛了那些指望他幫助實現購房美國夢的社區,但法官也不忘提到,很重視黃思亦與聯邦調查局的合作。早在2014年黃思亦就知道FBI已經盯住其詐騙行為,為使自己有減刑機會,主動表示願意擔任汙點證人,協助調查前25區區長蘇禮仕的種種可能犯罪事實,期間並錄下伊利諾州政壇大老麥德根(Michael Madigan)涉及貪腐弊案的相關證據。
助理檢察官巴楚(Amarjeet Bhachu)21日承認,要完成上述案件的調查,除了黃思亦的合作外,還需要多方面的落實與配合,但黃為聯邦政府追究人們責任的努力,提供了「催化劑」。
黃思亦是因其處理有關華埠運河街公寓開發案(Canal Crossing condominium)而遭控罪,根據起訴書,黃持有的翡翠房屋(Emerald Homes)於2007年取得國泰銀行(Cathy Bank)1370萬元貸款,該資金主要作為該公司開發華埠運河街60個公寓單位的開發經費,當年正值經濟嚴重衰退時期,芝城的房產也受到衝擊。
根據法院文件,黃思亦取得銀行貸款同時,也打出「先付購房款,可享大折扣」的手法,在房子還未建造完成前,向有意購房者者收取大筆購房現金,然而此舉未事前獲得銀行同意,而且黃思亦收到客戶的預付房款後,直接去支付個人貸款及其他開銷,完全未遵照規定存入銀行的「第三方託管帳戶」(escrow account)。
當國泰銀行發現這些房屋竟遭折價售出時,啟動了銀行對這些房屋的債權(lien),迫使新房主必須付清市售價與黃思亦折扣價間的差額。
他因此導致國泰銀行損失180萬元,而以折扣價向黃思亦購屋者,總計也損失了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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