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指媽媽嘴老闆共犯 謝依涵獲判無罪

誣指媽媽嘴老闆共犯 謝依涵獲判無罪(中央社/資料照片)

3度被判決死刑的八里雙屍案兇嫌謝依涵,曾涉嫌誣指媽媽嘴咖啡店老闆呂炳宏等3人也是共犯,遭依偽證罪嫌起訴,士林地院審理後,認定當初謝依涵作證前的具結程序有瑕疵,今天判決她無罪。

謝依涵涉於民國102年2月下藥迷昏富商夫婦陳進福、張翠萍,持刀殺害2人後棄屍淡水河,並盜領兩人存款。一、二審、更一審法院依殺人等罪判處謝依涵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預定明天宣判。

此外,謝依涵案發後曾誣指媽媽嘴咖啡店老闆呂炳宏等3人是共犯,被依偽證罪起訴。士林地院認定謝女作證前的具結程序有瑕疵,今天判她無罪,全案可上訴。

士林地院判決指出,法院勘驗謝依涵102年3月6日在偵查庭,面對檢察官謝榮林訊問時的偵訊光碟,檢察官並未要求謝依涵朗讀證人詰文,也無告知作證若會讓自己受刑事追訴,可拒絕作證,而只由法警將證人詰文拿給謝依涵簽名,過程約10秒鐘。

法官審酌,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證人作證前必須朗讀證人詰文,但謝依涵並未朗讀證人詰文,檢察官也未告知謝依涵可拒絕作證等權利,認為具結程序有瑕疵,不具有具結效力,即便謝依涵說謊,也不構成偽證罪,判謝依涵無罪,仍可上訴。

先前媒體曾報導謝依涵在庭訊時表示,檢警建議她咬出呂炳宏等3人才能順利辦案,她「太過懦弱和天真,沒勇氣講出真相」,希望能從頭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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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民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