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發明燈泡第一人?回答「愛迪生」你就被行銷手法騙了

燈泡是創新史上的一個轉折點,不過如果你認為燈泡是愛迪生一人所獨力發明,那你就錯了,因為在愛迪生將心思放在白熾光之前,許多人已在這條路上奮鬥80年。美國科普作家史蒂芬·強森分享了他所知道的「燈泡發明史」,顛覆一般人對愛迪生的認識⋯⋯

(圖片來源:iStockpho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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燈泡包含三個基本要素:通電時發光的某種燈絲、防止燈絲太快燒光的某種裝置、供應電力以啟動反應的方法。1802年,英國化學家 Humphry Davy 將一根細鉑絲接上一早期電池,使它燃燒發亮了幾分鐘。第一項專利於1841年發給 Frederick de Moleyns。而1870年代晚期愛迪生拿下最後勝利。

過去已有許多人想到愛迪生最後想出的那個基本方案:一根碳絲,懸掛於真空中以防止氧化,藉此使燈絲不致太快燒光。燈泡是那種經歷數十年歲月,一點一滴累積而成的創新產物。愛迪生發明燈泡,就像賈伯斯發明M P 3播放器:他不是第一個發明的人,卻是第一個製造出在市場上大為暢銷之產品的人。

為何將「發明燈泡」的功勞全歸愛迪生一人?那不免讓人想搬出許多人送給賈伯斯那個充滿譏諷的恭維:他是行銷、公關高手。這個時期的愛迪生,的確把他與新聞界的關係打點得非常好。愛迪生能成功的另一個關鍵因素,在於他有一批各有所長、國籍分殊的夥伴,愛迪生的燈泡,與其說是個新發明,不如說是利用既有東西小幅改良而成的產物,事實表明團隊成員的多樣性是愛迪生的一個基本優勢。

愛迪生也協助開啟了另一個對當今高科技創新至關重要的傳統:用股票支付其員工報酬,而非只是用現金。1879年,燈泡研究來到最如火如荼的階段,愛迪生給予法蘭西斯.厄普頓「愛迪生電燈公司」5%的股權,但他得放棄一年600美元的薪水,厄普頓接受這一股權贈予。到了該年年底,由於愛迪生公司股票價值暴增,他的持股已值一萬美元,相當於今日幣值一百多萬美元。

無論從何種標準來看,愛迪生都是不折不扣的天才,十九世紀創新界的偉人。但誠如燈泡故事所闡明的,我們誤解了他的過人之處。他最大的成就或許在他懂得如何使團隊發揮創造力:將本事各異的夥伴聚集在一個「看重實驗且接受失敗」的工作環境裡,並利用整體績效連動的金錢報酬激勵團隊。

(本文摘自《我們如何走到今天?》)

我們如何走到今天?
我們如何走到今天?


書名:我們如何走到今天?

作者:史蒂芬.強森

出版社:麥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