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綱添亂 害學生陷統獨爭論

旺報【記者簡立欣╱台北報導】 12年國教歷史課綱又掀波瀾!昨(11)日由於有媒體批評外交部還未撤下馬政府時代「援引《開羅宣言》做為台灣國際地位」說帖,並提到即將在2019年登場的新課綱並沒有列入《開羅宣言》、《舊金山和約》或《中日和約》等;一時之間除了外交部成了風暴中心,課綱議題也再度被捲入。 《開羅宣言》、《舊金山和約》或《中日和約》,究竟指涉哪些具體內容?它們如何定義台灣戰後的國際地位?又如何成為「台灣應歸屬中華民國」或「台灣地位未定論」等兩派人馬的論據? 眾所周知,《開羅宣言》是1943年英、美、中3國領導人在戰時會晤於埃及開羅,隨後公布的文件;內容是懲罰日本侵略,要求日本把竊取的東北及台灣、澎湖等地歸還給中華民國。 問題是,《開羅宣言》究竟僅是戰時聲明,或是有國際法效力的條約或協定?70年後的今天,支持和反對者仍爭執不休。另一問題是,就算是條約,當事者日本沒有與會,恐不能算數。 日本表明放棄台澎 《舊金山和約》則是1951年,在美國舊金山由大部分同盟國和日本簽訂的國際條約,聲明日本放棄台灣、澎湖等主權。 《舊金山和約》的法律拘束力沒有問題,但條約只說明日本放棄,卻沒說放棄給誰?這使得《舊金山和約》成為日後「台灣地位未定論」者引用的理據。 1952年在台北簽訂的《中日和約》,可說是《舊金山和約》的補充,簽約雙方是中華民國與日本,目的是結束兩國戰爭狀態,雙方並承認日本已在《舊金山和約》放棄對台灣、澎湖等的一切權利。 但《中日和約》留了一個小尾巴:1972年日本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並聲明終止1952年的《中日和約》。這樣《中日和約》還算數嗎? 對《中日和約》戮力研究多年的中研院研究員林滿紅表示,依法律的「處分原則」,日本無權再去處理它業已放棄的台灣主權。 回到課綱本身,由於關於台灣戰後國際地位的眾宣言、條約都有歷史遺留問題,使得不同意識形態光譜者各自解讀。扁政府時期,首次嘗試將台灣史獨立成冊的95歷史暫綱,接手的教育部長杜正勝,就因將《開羅宣言》、《舊金山和約》和《中日和約》等列入課綱草案,而掀起爭議。 各自表述不符初衷 扁政府時期的98課綱(修訂95暫綱),要求對台灣戰後地位「有關國際交涉事件,應依史實敘述,避免主觀的論述」;馬政府時期的101課綱,則用肯定口氣要求把「台灣國際地位確立的過程」納入教材,換句話說未採用《舊金山和約》論述。 日前公布的的12年國教課綱草案,對於台灣戰後國際地位,國中部分是「台灣的國際地位與外交困境」,高中部分是「國際局勢與台灣地位」。換言之,不給確定的結論,據了解國家教育研究院的態度是「不預設前提,讓教科書編者與歷史老師透過討論方式,引導學生自己去思考」,將台灣歸屬交給歷史老師「各自表述」,這樣的做法不但不符合學生探討我從哪裡來未來到哪裡去的初衷,最終可能會讓下一代學子們過早的就陷入成人世界的統獨爭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