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打詐獵蛇」專案查獲不法所得35億 揭電信詐騙三大手法

詐欺水房現場查扣大量手機、新臺幣現金、泰銖、存摺及點鈔機等。(圖片來源/法務部)

法務部調查局為落實行政院「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經臺灣高等檢察署統籌規劃召開多次會議研商,自111年下旬起執行「打詐獵蛇」專案,檢警調通力合作剷除誘騙國人赴杜拜、柬埔寨、緬甸等國從事詐欺之人蛇集團,並擬定同步偵辦電信網路詐欺案件。

本次匡列投資詐欺案件,集中火力裂解科技詐欺集團,掃蕩日益猖獗詐欺集團濫用第三方支付、虛擬通貨及資通網路新科技工具,透過簡訊、LINE、Telegram、Facebook、山寨網站、金融交易平臺等方式遂行投資詐欺、戀愛詐欺、購物詐欺等新世代網路詐欺犯罪,展現檢調機關「懲詐」決心,於112年2月16日至2月22日同步偵辦電信網路詐欺案件,經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及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等核派檢察官指揮,調動調查局15個外勤處站,同步偵辦41案,掃蕩詐欺集團、詐欺機房及水房,搜索47處、查獲涉嫌人304人,破獲臺北、新北及臺中地區詐欺機房1座、詐欺洗錢水房3座,犯罪不法所得新臺幣約35億 3,427萬7,172元。

偵辦過程發現,電信網路詐欺集團勾結交易所個人幣商,誘騙民眾先與個人幣商兌換虛擬通貨,再投入詐欺集團創設之假交易平臺,使投資人血本無歸;亦查獲詐欺集團利用人頭設立第三方支付公司,從事代收代付業務,實則協助詐欺、地下期貨等集團層層洗錢收受不法所得。

分析本次偵辦行動查獲新世代電信網路詐欺犯罪案件類型如次。

一、利用交友軟體「假戀愛、真詐財」

詐欺集團成員先以社群交友軟體「J○stD○ting」等認識被害人,俟每日聊天培養感情及信任感後,再引導被害人至大型合法虛擬通貨交易所註冊取得電子錢包,並誘騙被害人將購得之虛擬通貨投入詐騙集 團設立之假交易平臺,期間以小額獲利出金誘使被害人繼續加碼投資,俟無法大額出金時始驚覺遭詐騙。

 二、假冒股市名人誘吸民眾註冊金融交易平台

詐欺集團先透過簡訊、iMessage、LINE、Telegram、Facebook 等社群軟體明邀暗訪,加民眾為好友,並邀至投資群組,再假冒股市名人「阮○驊」、「賴○政」等,以高獲利低風險、精準內線、保證獲利、投顧名師帶領、代操等話術,誘吸民眾註冊詐欺集團自行創設之金融交易平臺,以便投資海內外飆股、期貨、外匯、黃金代操或比特幣等虛擬通貨,俟民眾將款項匯入指定之人頭帳戶進行投資後,詐欺集團便自行在交易平臺以虛偽不實之投資獲利數據誘騙民眾繼續投入資金,待投資人欲提領本金及紅利時,即以比特幣暴跌、該平臺遭洗錢機關稽查、投資人須額外支付高額保證金或佣金、系統帳號錯誤須支付高額更改費等理由拒絕出金,甚至取消民眾帳號使渠等無法再登入使用,投資人始察覺受騙。

三、偽冒海內外知名公司之山寨網站或黑平臺

詐騙集團偽冒海內外知名投資公司或該等公司網站,例如「元○證券」、「俄羅斯交易平臺MT4、MT5」、「臺灣期貨交易」所等,誘騙民眾註冊該等山寨網站或黑平臺操作股票、外匯、期貨等交易,並將款項匯至指定人頭帳戶,俟投資人入金後再藉故拖延給付或拒絕給付,以進行投資詐騙。

詐欺集團利用臺灣通訊及金融便利,不斷地變換詐騙工具及手段,除透過傳統電話方式外,漸以簡訊、通訊軟體、社群媒體、網頁廣告、非法網路平臺等管道誘詐被害人。調查局鄭重呼籲,民眾應提高警覺,「投資有賺有賠,保證獲利穩賺不賠多是詐騙,投資人應審慎判斷投資訊息」,辦案是懲詐手段,惟目標是讓民眾「識詐」,進而達到「堵詐」、「阻詐」等全民防詐效果,調查局將持續積極嚴查速辦詐欺集團犯罪,及時遏止不法詐欺行為,共同守護國人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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