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產學創新條例 學者憂形成怪獸學院和校長獨裁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18日電)產學創新條例日前在立院初審通過,有學者認為立法太倉促,未來國立大學可能產生無法被控制的怪獸學院,也有學者認為校長提名權太大,憂心會出現校長獨裁。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日前初審通過「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草案(產學創新條例),明定由國立大學與研發領先的企業合作設立國家重點領域學院。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今天舉行圓桌論壇,邀請國立大學的學者對產學創新條例提出省思與呼籲。

中正大學政治系副教授陳尚志表示,此法案欠缺公共討論,多數學者都不知情,教委會7小時速審完53個條文,更凸顯倉促立法,未來國立大學校內可能產生一個無法被控制的怪獸學院,這個學院的去管制不只是單純解除政府管制,更去掉學術自由、校園民主等大學精神。

台灣大學經濟系兼任教師鄭秀玲指出,根據產學創新條例,現行大學相關法律在這個學院都鬆綁,負責制度規章等備查的監督會成員(含學生代表、專任教師代表、產業代表、校外學者專家)有2/3由校長提名,如無監督機制,最後可能變校長獨裁,建議師生代表應由校務會議代表互選。

政治大學社會系教授黃厚銘提到,行政院以封閉性高的沙盒實驗來推動產學創新條例,以確保危險不會擴散到沙盒外,但此條例將對師生帶來很大衝擊,例如條例將現行大學教師的三級三審改成一級一審,招生和學制都由學院自訂,學院一旦停辦,所有師生都得由大學概括承受。

台灣師範大學英語系教授黃涵榆表示,產學創新條例可能對師生權益造成衝擊,如學雜費可自由調整、由產學評議會取代教師三級三審、學制無須依照大學法規範等;產學合作不是問題,但大學不應成為企業獲利的工具,建議產學創新條例打掉重練,重新討論後再提出新版本。(編輯:陳清芳)110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