諷金溥聰「法院認證男妓」 馮光遠挨告要傳馬英九作證

作家馮光遠4年前指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與前總統馬英九有「特殊性關係」,以及嘲諷金溥聰是「男妓」,遭金溥聰提告加重誹謗、公然侮辱等罪。馮一審獲判無罪,金不服上訴,高等法院今(30)日判馮光遠須罰5000元。

作家馮光遠4年前批總統府前資政金溥聰與前總統馬英九有「特殊性關係」、「男妓」而挨告,去年3月間,馮獲判無罪確定,再度於臉書貼文諷刺金為「法院認證的男妓」、「爛咖」等,金溥聰再告馮光遠加重誹謗、公然侮辱等罪。台北地院24日首度開庭,馮光遠仍表示自己沒有指名道姓,是金對號入座,馮光遠還聲請傳喚馬英九出庭作證,但目前法官尚未裁定是否傳喚。

馮光遠表示,金溥聰一再提告,就是不准他繼續以「男妓」等字眼批評,但他認為男妓是中性詞,同性戀早不是一個被汙名化的詞,並非揶揄金溥聰。

馮光遠還質疑,憑金的學經歷卻能在馬英九任內數度擔任要職,因此請求法官傳喚馬英九出庭作證,說明為何聘請金溥聰為幕僚?又如何讓金做許多與國家發展、方向有關係的事情?但法官還沒有做出裁定。

而金溥聰的律師則表示,特殊性關係通常會被認為「特殊,性關係」,而馮光遠也曾說男妓就是性工作者,認定為馮是惡意影射金與馬有性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