譙吳宗憲案 館長接受法官提議緩刑捐款不罵人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9日電)藝人吳宗憲不滿「館長」陳之漢直播時辱罵他而提告,北檢起訴陳之漢。台北地院今天開庭,陳之漢認罪,接受法官提議2年緩刑附帶條件,包含公益捐款10萬元及2年內不罵吳宗憲。

陳之漢在庭上承認辱罵吳宗憲,但強調是因先被吳宗憲嗆聲才出口反擊,「吳宗憲罵人雖都不帶髒字,但不代表他說的就是對的,我只是多說了一句『呷洨』,偵查時檢察官跟我說這句話犯規,我也就認了」。

法官提議以附條件緩刑的方式,以啟自新,條件為公益捐款新台幣10萬元,且2年緩刑期間內,不得辱罵吳宗憲。陳之漢回答,他可以馬上捐,承諾後續會克制對吳宗憲的言論。

吳宗憲今天未到庭,委任的律師表示,吳宗憲沒有與陳之漢和解的意願,有請求附帶民事賠償100萬元。(編輯:戴光育)109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