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艾珍「98萬血汗錢」被詐光! 檢警辦案6原則一次看

社會中心/張家寧報導

譚艾珍自爆落入詐騙陷阱引發關注。(圖/翻攝自臉書)
譚艾珍自爆落入詐騙陷阱引發關注。(圖/翻攝自臉書)

▲譚艾珍自爆落入詐騙陷阱引發關注。(圖/翻攝自臉書)

藝人譚艾珍近日自爆落入詐騙陷阱,對方假冒檢察官要求她協助辦案並進行匯款,損失近百萬,消息曝光後引發外界關注。對此,新北市土城警分局過去曾警告,法院及檢警辦案時「6不原則」,提醒一旦違反就恐是詐騙,提醒民眾當心。

藝人譚艾珍近日在臉書發文表示,千萬別小看詐騙集團,並分享自己落入詐騙陷阱的經過,「你無法想像他們真的就像創作一齣戲劇,而且劇情複雜緊湊精彩到可以得金馬獎了。從製作、編劇、導演、演員都是超級的專業!」

針對層出不窮的詐騙手法,土城分局過去曾警示,法院法官、檢察署檢察官或警察機關辦案6不會原則

1、絕不會派員收取現金或要求匯款。

2、絕不會監管帳戶或存款,也沒有設立安全帳戶。

3、絕不會以傳真方式通知。

4、絕不會在電話中做筆錄。

5、絕不會在電話中表示要收押或管收你。

6、絕不會要求交付保管銀行存摺、印鑑、提款卡及密碼。

土城分局指出,若接到類似電話,可直接撥打警政署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110報案專線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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