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大放寬免賠條款 立委:進步作法

警察大學公布今年度招生簡章,放寬免予賠償公費的相關規定,莊瑞雄說,警大從善如流,這樣的修正是比現在進步的作法,否則學生恐怕要賠償到新台幣一○○萬元。 警大日前公布招生簡章,放寬有關免予賠償公費的規定,包括死亡、因傷病、痼疾不能繼續完成學業,持有公立醫院證明、畢業後連續參加三次任用考試,且三次總成績距離錄取標準在三十%以內者;或畢業三年內因傷病、痼疾不能通過特考,經查證屬實、法定代理人或本人為低收入戶,持有證明等。 莊瑞雄說,去年接到警大畢業學生陳情,因為罹患癌症,警察特考成績沒有達到學校要求,警大要求賠錢。他說,這是很特殊案子,畢業生罹患癌症卻不幫忙,還推他一把,怎麼還向他要錢,沒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