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兒童不能獨留車裡 時間很短也不行

許多家長為圖方便,常常把年幼的孩子反鎖車內,以為自己跑去附近商店買東西只需一兩分鐘不要緊,警方提醒此種行為違法,容易將孩子置身險境。律師也指出,一旦發生意外家長會被控危害兒童福利罪,極可能被暫時甚至長期剝奪孩子撫養權,造成骨肉分離。

律師朱益民24日表示,家長將孩子長時間反鎖車內十分危險,「堅決不能做」。如果發生任何緊急情況,孩子無法逃生。特別是天氣熱的時候,極有可能造成孩子悶熱致死。

警方指出,法律規定家長不能把12歲以下兒童獨留車裡,即使時間很短也不行,必須有一名12歲以上人士陪同,否則就是違法。警員在街上巡邏時,一旦發現有兒童獨留車內,或接到報案,會立即採取行動,想辦法讓兒童先離開車。

儘管法律中沒有明確規定家長可離孩子多遠、或者不可單獨讓孩子獨處多久,但朱益民說,身為家長,有責任將年幼的孩子留在自己的視線範圍。天氣不熱的情況下,如果家長只是去路邊離車一呎的地方買水,就可將孩子短時間留在車內;但如果進入路邊的便利店,家長在店內購物、看不到孩子在車中的情況,就極其危險。除非便利店有透明的落地玻璃窗,離停車位置在三至五呎之間,家長可隨時看到孩子,保證沒有人可以從車中抱走孩子,或者發生意外家長可以及時趕到處理。

不過朱益民強調,這種「碰運氣」的事家長還是盡量不要冒險,因為極有可能被路人舉報或發生意外,危害孩子安全,家長會被控危害兒童福利罪,需要出庭,極可能在短期內被剝奪孩子的撫養權,之後還需參加相關教育課程。法庭會根據家長平日的表現判定其是否有故意傷害兒童傾向,如果問題嚴重,可能被永久剝奪撫養權,孩子只能跟另一名家長或送往兒童福利院生活。

另外,有些母親帶兒子或者父親帶女兒去商場等公共場所時,由於不便把孩子帶進衛生間,而將孩子留在衛生間門外的情況也時有發生。為了最大程度保證孩子不走失以及人身安全,家長可帶孩子前往專用的家庭衛生間,或者詢問保安可否暫時幫忙照看孩子。千萬勿圖一時方便,造成無可挽回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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