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調涉石木欽案 劉柏良秦台生周幼偉否認不法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劉建邦台北9日電)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因與佳和集團董事長翁茂鍾不當接觸遭彈劾,媒體今天報導警調人員也曾向翁茂鍾買股,遭點名的高雄市警察局長劉柏良、調查局前處長秦台生、警政署警政委員周幼偉均否認涉有不法。

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因長期與涉訟當事人翁茂鍾不當接觸,還買進翁茂鍾所經營控制的怡安公司、聯亞公司股票獲取利益,8月間遭監察院彈劾。

察院調查報告指出,內政部警政署所屬高階警官劉柏良與周幼偉,都是翁茂鍾座上常客,並購買翁茂鍾所控制公司股票。另有媒體報導指秦台生曾偵辦翁茂鍾案件,退休後還到翁的公司任職。

監察委員王美玉、高涌誠今天也召開記者會指出,調查石木欽案發現有曾任監委的前檢察長方萬富等多名司法檢調人員涉案,要求行政院、司法院2個月內查處並對社會揭露。

有關持有股票一事,劉柏良告訴中央社記者,持有該股票逾20年,只記得當時購買10張共新台幣10萬元,是長期持有沒有交易;期間還因公司合併減資,目前該股票剩4張。他強調,都有依法申報。

秦台生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調查局任內未曾偵辦翁茂鍾相關案件,曾透過翁茂鍾買股,是出於舊識情誼,認購股票時,翁茂鍾相關案件均未發生。

秦台生說,他早在民國63年服役時,即認識同連的翁茂鍾,約莫民國80年代時應翁茂鍾之邀認購股票,但詳細數量已不復記憶,大約5到10張左右,當時翁茂鍾身上並無任何案件,而且是廣邀親友認購。

秦台生說,翁茂鍾所涉案件大約發生在90年間,當時他已經在台北縣調查站、北部機動工作站等北部單位任職,確實沒有偵辦翁茂鍾相關案件。

針對媒體報導,秦台生退休後到翁茂鍾公司任職,秦台生回應,翁茂鍾的公司並沒有賺錢,獨立董事難尋,他基於舊識情誼出任獨董,每個月收入僅新台幣1萬多元,也無所謂分紅,並非外界想像的千萬獨董。

秦台生強調,他在調查局任內與翁茂鍾的來往,與調查局工作並無利害衝突。

周幼偉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話訪問時說,民國87年他還沒進入刑事局擔任隊長,案件與他無關,此外,雖與翁茂鍾相識多年,曾買過股票,但過程中未涉及不法。(編輯:張銘坤)109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