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釣魚執法 逮華男售電子菸給未滿21歲者

長島納蘇郡(Nassau County)日前嚴打非法向未足齡者銷售電子菸的業者,派多名不滿21歲的便衣警員在當地的菸草店釣魚執法,其中一名被捕者為報住布碌崙(布魯克林)的華裔男子。

根據納蘇郡警方消息,該區警局於10日進行名為「打擊電子菸」(Vape Out)行動,派遣多名21歲以下的便衣警員在全郡的菸草店,購買有年齡限制的菸草產品,其中兩家菸草店違規向這些便衣警員出售,店主或店員隨即被逮捕,收到出庭傳票(Desk Appearance Ticket),需於11月12日在納蘇郡第二法庭出庭。

警方表示,其中一名被捕者為報住在布碌崙P大道的43歲華裔男子鄭初建(Chu Jian, Zheng);他在長島谷流(Valley Stream)北方中心大道的「幸福與財富雜貨店」,向未滿21歲的顧客兜售四個Juul牌薄荷口味電子菸油,被警方當場逮捕。

另一名被捕者為22歲麥尼格(Melson Manigault),他因在Elmont林登大道(Linden Boulevard),向未滿21歲的顧客兜售兩個Juul牌薄荷口味電子菸油,被警方逮捕。

根據紐約州「青少年菸草使用防範法案」(Adolescent Tobacco Use Prevention Act, ATUPA),若涉及向未滿年齡者出售菸草製品,如電子菸、菸斗、卷菸紙或水菸,需為每項違法行為支付50元的附加費。

根據該法案,若在紐約市向21歲以下者出售菸草製品、電子菸或非菸草類可吸產品,初犯也將被處以最高1000元的罰款;若在三年內再犯,將被處以最高2000元的罰款,甚至面臨吊銷紐約市的菸草銷售許可證和暫時停業整頓的懲戒。

紐約州長葛謨(Andrew Cuomo)上月宣布緊急行政行動,禁止在全州銷售帶口味的電子菸,旨在防止越來越多的青少年吸食電子菸;他表示,州警和衛生廳合作,向未到法定購菸年齡的青少年出售香菸的零售商加強執法力度,違者會受到刑事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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