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指公共場所防針孔辦法修法慢 北市估年底公告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6日電)台北市政府曾訂定公共場所防止針孔攝影暫行管理辦法,議員指出,此法已12年未修正,市府今年曾提修法但至今僅開1次會。北市建管處今天表示,估年底前公告,明年4月上路。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亮君透過質詢資料指出,爆出創意私房事件後,發現台北市府曾訂公共場所防止針孔攝影暫行管理辦法,市府在8月初提出應修正辦法,但至今僅開過1次跨局處會議,速度太慢,看不出市府積極作為。

林亮君說,調閱北市府局處對公共場所執行偵測針孔攝影稽查紀錄,如公園處每個月有1至2次都合格、文化局有派稽查員但無勾選檢查結果、觀光傳播局稱有檢查卻無法提供表格,顯示各局處稽查不積極。

她表示,市府應該重新規範偵查針孔攝影的公共場所範圍,並訂定複查流程及機制。北市府回應,1個月內提出具體修法內容。

執行此管理辦法的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長虞積學透過資料表示,當時因應偷拍事件,才訂定此暫行管理辦法,以防範公共場所被裝設針孔,至今受保護對象已不限於女性。

虞積學說,後續將針對此管理辦法修法,且有2重點,包含管理辦法提升為自治規則,明確規範公共場所的執行單位及歸類主管機關,後續將召開跨局處討論,並簽報府級裁示,估今年底前公告、明年3月底前完成修法、4月上路。(編輯:李錫璋)113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