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指國中發生性侵案 批北市教育局處理有瑕疵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5日電)議員耿葳指出,某國中發生霸凌性侵案,北市府處理過程有瑕疵,連校方輔導主任疑站在涉案學生立場。教育局今天表示,經調查此案確實為性平案,輔導主任說法不合適會了解。

台北市議會下午召開定期大會教育部門質詢及答覆,國民黨議員耿葳質詢,日前接獲民眾陳情,其女兒在某國中被同學性侵,經了解發現,台北市教育局後續處理完全狀況外,認為過程有瑕疵。

耿葳表示,陳情人女兒在民國111年至去年被同儕及學長姐霸凌,包含1名長期霸凌男學生,期間女學生曾多次向老師反映,卻得到先熟悉環境的要求。去年11月至今年3月,此名男學生涉多次猥褻女學生。

耿葳說,女學生在今年4月向學長提到身體不適,經學校輔導室介入,通知女學生家長到校,才得知遭男學生性侵,但期間輔導主任卻提出疑包庇男學生說法,讓女學生受二次傷害。

耿葳指出,女學生家長4月下旬向校方申請性平案件調查,學校受理啟動並成立性別平等調查委員會,結果認為性平事件屬實。女學生家長5月報案,因其中1次地點在新北市,經多層轉介,新北市社會局6月把此案轉回台北市社會局家防中心,但後續市府也未再過問。

耿葳表示,女學生家長9月中旬收到此案調查報告,認為內容偏頗,依規定提出申復,最後遭校方駁回,期間男學生家長提告女學生涉性侵,認為北市教育局對此案後續處理過程有瑕疵,且家長認為校方有掩蓋事實及偏袒男學生,要求教育局調查。

台北市教育局長湯志民在議場回應,學校發生性平案是由校方先成立調查小組,若校方調查過程失當,教育局會設調查小組進行了解及提出懲處,有知道此案處理過程。

北市教育局副局長陳素慧會後接受聯訪說,此案是發生在國中校園學生對學生性平案,時間為去年11月至今年4月,校方在4月25日透過校安等系統通報教育局,後續進行調查,因性平委員大部分為老師,考量暑假等因素,調查結果9月中旬出爐。

她表示,目前掌握校方對此案調查結果沒問題,校園內發生此事很遺憾,男學生會被懲處且要接受性平教育,調查報告提到發生性平案是屬實。至於議員提到學校輔導主任說法,若是在4月間校安通報前就有這樣說法是非常不合適,會進行了解。(編輯:張銘坤)113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