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爆日料店販售福島5縣漁獲 食藥署回應了:若違法最高可罰400萬

福島核災區食品輸台可能解禁,其中包括農產品影響最大,圖為福島生產的漁產。(摘自日本福島縣臉書)
福島核災區食品輸台可能解禁,其中包括農產品影響最大,圖為福島生產的漁產。(摘自日本福島縣臉書)

日本福島周邊5縣食品解禁議題備受關注,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受訪時表示,目前全世界僅有臺灣跟大陸還禁止福島五縣的食品,並強調會依照科學證據和標準,保護人民健康。不過臺北市議員鍾沛君卻指出,自己上禮拜在一間日本料理店吃到千葉的漁產。對此,食藥署澄清,表示日本福島等5縣所有食品仍暫停受理報驗,標示、宣傳或廣告如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即涉違反食安法,可處新臺幣4到400萬元。

鍾沛君昨在臉書表示,日前到日本料理用餐時,師傅介紹盤子裡放的是「千葉縣」的金目鯛,並附上產地證明。鍾沛君詢問,「千葉不是禁止進口農漁產品的5縣市之一嗎?」師傅一臉問號的看著她,回說「沒有啊,他們說只有禁止福島啊!」鍾再問,「所以千葉縣的漁產在臺灣一直吃的到?」師傅則說,「對啊,一直都有啊!沒有停過啊!」

鍾沛君也說,從師傅親切的態度、自然的應答,她真心相信師傅是真的不知道禁令,但若是如此,她質疑,臺灣從地方到中央、從進口業者到稽查官員,難道多年來都在上下交相賊?如果所謂福島五縣市的食品,甚至是最敏感的水產品早就長驅直入,那蘇貞昌現在又是在演哪齣?

而食藥署今則發新聞稿指出,據社群網站流傳「福島5縣市的食品,甚至是最敏感的水產品早就長驅直入」經查證認定與事實不符,並澄清日本福島、茨城、櫪木、群馬、千葉5縣生產製造之所有食品,自100年3月26日起暫停受理報驗,迄今仍未開放,食藥署亦持續進行輻射物質抽查檢驗,以保障市售食品衛生安全。

該新聞稿也提到,食藥署嚴格把關進口食品,輸入食品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0條第1項規定,向食藥署申請查驗並申報其產品有關資訊,符合規定始得通關流通販售;另依同法第28條「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用洗潔劑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其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直接供應飲食場所如有標示或宣稱食品原產地,應據實為之不得誇張或易生誤解。

有關案件,食藥署洽衛生局惟未取得民代社群網站之實際店家資訊,另經食藥署積極進行網路巡察,尋獲有一類似產品宣稱之業者,並立即派員前往稽查,經查該業者表示標籤係由上游業者提供,如民眾詢問該產品之來源即提供該標籤,惟該標籤並非代表該場所所販售產品之原產地,該業者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標示不實一節,將移請所轄臺北市衛生局後續裁罰;業者宣稱漁產來源卻無法提具佐證,食品之標示、宣傳或廣告如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即涉違反食安法第28條第1項規定,可依同法45條處新臺幣4到400萬元。

另依同法第46-1條「散播有關食品安全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保存食品來源及流向憑證以備主管機關查核,並不得為不實之標示或廣告,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