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長賄選案女涉案人三度傳喚聲押 竟是市府僱員和跑票議員好友

跑票議員李文俊(圖)的好友黃怡萍因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且供述前後不一且避重就輕,台南地院審理後裁准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圖:黃博郎/攝
跑票議員李文俊(圖)的好友黃怡萍因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且供述前後不一且避重就輕,台南地院審理後裁准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圖:黃博郎/攝

[Newtalk新聞] 台南地檢署持續偵辦台南市議會正副議長賄選案,檢調昨(6)日三度傳喚相關涉案人黃怡萍複訊,認為黃怡萍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且供述前後不一且避重就輕,當庭逮捕後向台南地院聲押禁見,台南地院今(7)日凌晨開庭審理後,裁准黃怡萍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令各界驚訝的是,黃女不僅是跑票議員李文俊的好友,還是台南市地政局農地重劃科約用人員,職位雖低,但身分特殊,同事大多不敢得票。

台南市正副議長選舉賄選案,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遭拘提到案後,檢方再傳訊已交保的市議員李文俊、黃麗招,今天(7日)凌晨訊後向台南地院聲押3人。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許嘉龍表示,2名議員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林姓被告有逃亡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因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檢方認為黃怡萍在正副議長賄選中扮演關鍵行賄角色,議員方一峰遭黑頭車請上車要他議長投誰時,車上有2男1女,除了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黃怡萍也在車上,當時她以5萬元交保。後來檢方展開首波搜索,她以20萬元交保,第三度再傳喚時當庭逮捕遭到收押。

台南地院行政庭長劉秀君指出,黃怡萍有共同從事行賄及妨害投票自由的犯行,且供述前後不一又避重就輕,與同案共犯的供述均有歧異,而與其他共犯利害關係一致,使有互相配合為不實陳述的動機和可能,故有事實足認其有串證滅證之虞,而有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

市府人員透露,黃怡萍是地政局農地重劃科約用人員,辦理農地重劃區、農路改善相關業務,雖然是約用人員,但是她很顯眼,不像一般低調的員工,而且大家都知道她是議員李文俊的好友,同事大多不敢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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