譴責中國正式逮捕李明哲 台灣NGO要求法務部具體行動

台北市文山社區大學員工李明哲3月19日從澳門入境中國「被失蹤」之後,中國《新華社》26日晚間發布消息,正式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李明哲。台灣NGO指出,陸委會及法務部雖然發表聲明,但並未提出具體作為,因此台灣NGO於27日到法務部門口抗議,要求政府應該有更進一步的具體作為。

文山社區大學校長鄭秀娟表示,中國在端午節前夕發布這樣的訊息,試圖讓過節氣氛掩蓋新聞,是一種惡意操弄。李明哲作為一個社區大學員工,遭到這麼嚴重的罪名指控,令人無法接受。中國拿對付國內維權人士的惡劣手段來對付「非中國」的國民,顯示中國政權已經越來越無所忌憚,希望更多國家的人權團體共同關注此事發展。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申訴中心主任蕭逸民表示,在中國被逮捕的台灣人無法享有人道探視與聘請律師的基本人權,對此法務部責無旁貸。李明哲不是個案,李明哲案凸顯的是台灣人整體面對的問題。這是台灣人司法人權的危機,法務部應立即派遣代表前往中國協商,確保李明哲的人身安全,跟聘請律師的權利,並且公開跟人民說明協商的情況。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表示,之前已經在家屬同意之下,對4位聯合國特別報告員提出「緊急申訴」,並保持後續更新訊息。6月6日至23日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會議上,各成員國應該針對中國政府近年來的人權侵害個案提出質詢,要求中國政府正式回應。家屬也會尋求去歐洲爭取更多國際聲援。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針對目前最新的情勢發展,接下來會展開新的連署活動,呼籲更多民眾加入。在接下來幾個日期如6月4日、7月9日,跟中國人權有關的活動中,NGO也都會舉辦活動,呼籲更多人加入新發起的連署,後續也將採取更進一步的擴大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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