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不當對待病童 桃市衛生局:護理人員停業接受調查
有關網路媒體揭露桃園市某醫院護理人員疑似不當對待住院病童案,衛生局於112年5月10日傍晚獲報後,檢視影像發現該名護理人員涉拍打住院病童情事,即於11日至醫院進行查核,將依護理人員法第35 條規定,針對該護理人員予以停業1個月處分,並接受調查;另醫院因未善盡督導之責,依醫療法第57條第1項及同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裁處新臺幣25萬元罰鍰。
衛生局另請醫院就本案件說明,院方表示,自112年5月10日下午獲 知訊息,立即展開調查,該名護理師的行為確屬不當,已將該名護理師與其護理長立即調離照護單位,雖該名護理人員稱只是拍打床鋪,但是否屬實仍需靜候調查,並移送醫院考績會議處。若有相關責任,決不寬貸。
該院表示,本案係發生於111年8月間,因兒科病房護理師與病童家屬有溝通不良情事,衍生情緒影響而對住院病童有不當行為。
衛生局再次呼籲,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時,應妥善溝通以維持醫病關係和諧。任何不當行為都不能被接受,另如民眾若發現有不當對待兒童(如虐童)事件,應依照兒童少年保護通報規定,通報主管機關查察,以保障兒童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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