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大•聲•說-Airbnb初體驗

工商時報【辛明怡上班族】 居住在國外的親友趁著暑假到台灣旅遊,請我幫忙安排住宿,停留時間為半個月,當我傷透腦筋上網找飯店,卻被一旁的廣告吸引,點進了Airbnb的網站,裡頭有各式各樣的房源,不僅原本的預算立即砍半,更可選擇近距離的地點,方便招待,當下我不禁讚嘆這真是個好東西。 大概是我不常旅行又孤陋寡聞,原來Airbnb早已紅透半邊天,作為一個新創事業,它的市值高達近300億美元,超越所有傳統飯店集團,房源遍布於190個國家的3萬多個城市。就在Airbnb訂房初體驗之後,我在新聞看到所謂的Airbnb裁罰條款,原來我認為的好東西存在著種種問題。 我無意中搭上最夯的共享經濟潮流,體會到這股巨大的潮流源自於需求,我不明白為什麼「發展觀光條例」要以它為打擊對象,如果它是旅客所需要的,它應當有助於發展觀光。當然,我也看到短租套房缺乏管理而造成亂象,相對於台灣的圍堵、開罰,日本不久前卻通過「民宅住宿新法」,希望能予以規範、納管,辦法通過後,連大銀行瑞穗也宣布跟Airbnb合作,要為企業客戶活化閒置的員工宿舍。 全台各地爆紅的特色民宿合法的有幾家?CNN選出的台灣10大最美民宿,據說9家都不合法,是執法不力或法令有問題?台灣的民宿管理辦法實施16年從未修訂,如果連規範現有民宿都力有未逮,要怎麼應對像Airbnb這種新興的模式?畢竟我更希望能合法的運用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