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學甲都計案公開展覽

學甲都市計畫於民國四十五年擬定,經歷五十餘年實質環境變遷,考量「變更學甲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於民國八十八年八月卅日公布實施至今已逾十六年,爰透過本次通盤檢討作業,配合實質發展現況及都市計畫發展目標與定位,適度調整原都市計畫以及規劃合理土地使用方式,期符合實際發展及未來發展趨勢。
本計畫區位學甲行政區域內南側,計畫範圍東至學甲工業區東側與台糖鐵路以東約一百廿公尺處水圳,南至台十九號省道與一之一號道路交叉口向南約二百公尺水圳,西至將軍溪排水,北至台糖鐵路以北約一百五十公尺處水圳,計畫面積約五百八十六點卅九公頃。
本次通盤檢討草案變更內容,包括改善學甲工業區內外交通路網聯通性,劃設道路用地;將已無用地需求公共設施用地檢討變更,擬解編八處公設保留地,透過市地重劃整體開發或繳交代金回饋;為寺廟輔導管理,依本市宗教專用區檢討變更審議原則檢討變更;華宗橋下游東北側增設公園兼滯洪池用地。
本案自一百零四年九月卅日起辦理公開展覽程序,公展圖說張貼於市府永華市政中心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都市發展局都市規劃科公告欄及學甲區公所公告欄,同時刊載於臺南市政府首頁之「市政公告」 (http://www.tainan.gov.tw/tainan/default.asp)及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http://bud.tncg.gov.tw/bud99/doc/main.aspx)首頁之「最新公告」,提供公眾查閱,人民及團體可於公開展覽期間,向市府提出陳情意見。本案後續經公開展覽程序後提送臺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