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房屋稅稅基努力度」考核 苗栗縣稅務局獲分組第三名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辦理一一三年各地方稅稽徵機關「房屋稅稅基努力度」作業表現績優,經財政部評定為分組第三名,日前由該局副局長吳芳貞代表出席第六十次全國賦稅會報,獲財政部莊翠雲部長頒發獎座公開表揚。

「房屋標準單價」是房屋稅計算的稅基,每三年重新評定一次,其調整將會影響新、增、改建房屋的房屋稅額。為合理化房屋稅負,促請地方政府落實合理評定房屋稅稅基,財政部前於一一0年八月訂定發布「房屋稅稅基努力度」考評指標計算公式及努力目標,要求各縣市自該年起未來三次重評房屋標準單價,相對應於七十三年房屋標準單價的平均增幅須達100%,並將各地方稅稽徵機關辦理「合理評定房屋稅基努力度」之績效,納入年度稽徵業務考核項目,也列為中央對地方政府之一般性補助款考核項目。

苗栗縣房屋標準單價自一0三年重行評定後,已歷時九年未調整,期間各縣市已漸調升標準單價,因去年適逢苗栗縣房屋標準單價重評年度,為反映房屋合理造價,並考量民眾負擔,經參照行政院主計處公布之營造工程物價指數及苗栗縣建築物工程造價標準價格增幅後,遂於一一二年經苗栗縣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決議調高房屋標準單價,並自一一三年期房屋稅適用,調整後房屋標準單價平均增幅與七十三年基期相較,已達部定稅基努力度目標。

另外房屋所在位置的地段率,也是房屋稅稅基構成項目之一,考量近年竹南、頭份部分地區的交通、商業繁榮、公共服務及生活機能等有大幅進步之情形,也一併適度微調該等地區的街路地段率,以反映其實際發展狀況,讓房屋稅負擔更趨合理。

各地方稅稽徵機關辦理之「房屋稅稅基努力度」和「防止新欠稅清理舊欠稅」兩項業務,均有助於增加地方稅收,前者苗栗縣政府稅務局於今年甫獲獎之外,後者該局更連續三年獲得財政部評比分組第三名,稅務局致力於地方稅捐稽徵外,也重視服務品質的提升,主動辦理或輔導民眾減免稅,並配合財政部政策目標,讓稅負更趨合理化,維護租稅公平。(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