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隱匿或處分 醫療器材公司女董座管收

一家以銷售醫療器材為主要業務的公司,被北區國稅局查獲義務人在97年1月至99年12月間,沒有進貨事實,取得第三人公司開立的統一發票,需要補課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罰鍰,雖有清償,但這名高姓負責人尚欠906萬722元,執行署桃園分署查出義務人有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經傳喚到場,態度消極不配合,地院裁定准以管收。

桃園分署表示,調查發現高姓女業主陸續將公司銀行存款轉出到親人及女兒等名下,金額超過一千萬元,同時,發現高女在103年、106年至107年間之信用卡刷卡金額每月平均高達9萬元,且帳款均一次繳清,顯見高女故意不履行清償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