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凶槍擊館長案 9嫌重判須強制工作

網紅「館長」陳之漢,去年8月遭槍手劉丞浩開槍,檢警追查發現,竹聯幫寶和會是幕後指使主謀,2018年至今也策畫多起擄人勒贖、槍擊案,新北地院7日一審宣判,依殺人未遂等罪判劉丞浩有期徒刑16年、寶和會組長施俊吉18年6月,2人均強制工作3年。同案黃登一等7人,分別判刑10月至8年6月不等;黃啟文、陶彥誠因前案已確定均判免訴。

判決指出,寶和會靠放貸、酒店圍事等活動壯大聲勢,並持續從事槍擊殺人、傷害、恐嚇等不法暴力犯罪,去年受不明原因請託槍擊陳之漢,施俊吉籌畫任務安排劉丞浩犯案等。

去年7、8月劉加入陳之漢經營的健身館後,多次觀察陳的作息,並藉故發生衝突,陳8月間忍不住開直播揚言提告,施見時機成熟便開始執行任務,劉也曾傳訊友人稱「我會消失一陣子,請幫我照顧家人」後,到健身館埋伏朝陳頭部、身體連開3槍,轉身搭車投案。

檢警追查發現,施不僅參與該案,還曾策畫另2起槍擊、恐嚇案,2019年也與寶和會成員擄走「紅景天吸金案」主嫌謝忠奇禁1個多月,逼迫交出1000多萬贖金才放人。

合議庭審理起訴的11人後,除2人判免訴,合議庭認為寶和會長林修伯、副會長梁智勝、施俊吉都否認犯行,難認有悔意,依主持犯罪組織、參與犯罪組織、擄人勒贖和殺人未遂等罪,判林修伯有期徒刑4年、梁智勝1年、施俊吉18年6月、劉丞浩16年、許祐銓8年6月、陳冠宇8年、柯仲逵7年6月、秦俞軒1年2月、黃登一10月不等刑期。

因檢警仍未查出寶和會所涉數起案件幕後金主,陳之漢昨在臉書表示,「辛苦檢警,盼望未來能抓出幕後真凶,查清楚買凶殺人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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